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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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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全体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当期经营成果制定的,并合理统筹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优化调整船舶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内容提示:

● 本次优化调整船舶资产事项正在推进中,相关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确定和落实,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8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优化调整船舶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船舶资产基本情况

LNG船舶是国际公认的高技术、高难度、高附加值的“三高”产品,具有较强的稀缺性。近年来,随着清洁能源需求量和流通量的持续提升,LNG、LPG船舶运力需求整体呈上升趋势,同时在“双碳”背景下,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的环保新规已于2023年生效,推动船舶制造朝向大型、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LNG、LPG船舶是公司重点布局、持续优化的核心资产之一。截至2023年末,公司自主控制8艘运输船,其中4艘LNG船舶,4艘LPG船舶。经测算,全部LNG、LPG船舶投运后,年周转能力预计达400-500万吨。公司在满足自身运力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船舶对外运力服务,为客户提供能源物流综合解决方案。

二、本次船舶资产优化调整计划

根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2024年度,公司将结合现有LNG船舶舱容、船龄结构、环保排放及船货匹配性等情况,适时推进LNG船舶运力优化,提升整体运力质量,打造智慧、绿色运力。2024年4月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1艘自有LNG船舶对外出售,并积极征集意向购买方(非关联方),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船舶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1,239.89万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出售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该船舶资产优化调整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商务谈判、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收付、资产交割等手续。

三、本次船舶资产优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LNG船舶市场的专业判断及自身船舶资产的优化计划,公司拟将该艘LNG船舶对外出售,并将择机购置一艘更匹配业务开展的新型LNG船舶,以进一步优化公司LNG船舶运力水平,提高船舶资产质量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若顺利实施完成,预计将对公司当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以后续相关公告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船舶资产优化调整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折合人民币共计1,35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1,611.60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65%。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方包含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LNG、LPG,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且采购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随着近年能源市场价格变化及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相应增加。此外,公司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业务因发展需要,相关子公司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需提供相应担保。

为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审慎对新增担保额度进行预计,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目前,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方经营规范、稳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业务发展。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对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调剂);

2、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等;

4、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5、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具体担保事宜;超出担保额度范围外的担保事项将另行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相关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底,夏鸣船运、冬日船运尚未设立,无相关经营数据;

2、以上2023年度及2023年12月31日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合同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审议及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是基于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有效支持其日常业务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产业链延伸等带来的实际资金或业务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1,611.60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65%。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LNG、LPG以及甲醇等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国际采购频次较高,并呈现单次采购金额大、采购价格主要与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指数挂钩的特点,且多以美元计价,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能源价格及外汇汇率风险敞口。为有效应对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洲际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等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交易范围仅限于与公司LNG、LPG、甲醇等主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并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衍生品交易,以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此外,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将在上述交易所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以LNG、LPG、甲醇等主营业务相关的衍生品品种为主,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 交易额度: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9,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6,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1,8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4,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始终遵循稳健原则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提升主营业务稳健性,并严格控制投资业务风险。公司已就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但仍可能面临决策和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及信用风险及损失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LNG、LPG以及甲醇等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国际采购频次较高,并呈现单次采购金额大、采购价格主要与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指数挂钩,且多以美元计价,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能源价格及外汇汇率风险敞口。公司以期货、期权、远期等作为套期工具,在期货和衍生品商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应对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此外,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将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二)交易预计额度

1、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9,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6,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单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1年。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期货和衍生品投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1,8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4,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自筹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洲际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等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采用实货和纸货规模与期限相匹配、交易方向相反的操作,对冲主营产品实货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交易范围仅限于与公司LNG、LPG、甲醇等主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主要包括Brent原油、JKM天然气、CP石油气、FEI石油气、LPG石油气、MA甲醇等价格指数或与之相关的交易品种,均与公司主营产品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

目前,所有的天然气期货均为境外品种,且大部分属于场外交易,因此公司商品套期保值及期货和衍生品投资需涉及境外和场外交易。公司开展场外交易的交易对手为期货公司、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交易信用,且主要使用交易所的标准合约,交易风险可控。

2、外汇套期保值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通过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锁定、对冲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的汇率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在规模、期限等方面与相关的资金头寸及收付款节点一一对应,确保形成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

3、期货和衍生品投资

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主要包括Brent原油、WTI原油、JKM天然气、Henry Hub天然气、TTF天然气、CP石油气、FEI石油气、LPG石油气、MA甲醇等价格指数或与之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以提升对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五)授权有效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六)实施方式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1、对于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在实货方面的主要交易对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声誉,具有较好的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保障;在纸货方面,公司主要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洲际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等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以及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流程规范、可靠。

2、对于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已累积一定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经验,且交易范围与商品套期保值涉及的交易品种基本一致,公司将在遵循谨慎原则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此类业务。

3、公司已建立健全严格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体系与风险控制措施,在制度设置、交易方案审核、交易规模控制、跟踪管理等方面均已落实管控要求,并已设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预警、止损额度,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具备可行性。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决策和市场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受到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基础商品行业发展、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且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交易决策和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如相关价格指数波动或业务规模过大,可能导致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及信用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期货和衍生品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

5、损失风险:若未来相关价格指数或汇率因突发事件发生超预期的波动,公司可能面临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出现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外汇管理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组织架构及职责、授权管理、实施流程、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各流程均配置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2、公司相关事业部及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及管理,将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持续加强对经济政策和形势、市场环境变化等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谨慎选择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研究、论证。

4、严格审核交易方案,确保各操作环节的范围、决策权限、资金使用、投资额度等均符合公司内控要求,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5、严格控制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规模,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止损机制以避免出现大额损失。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降低追加保证金风险,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核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执行情况,及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在期货和衍生品商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减轻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可以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公司将根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产生,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人民币10,066.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3年度与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50.85万元,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未进行额度预计。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2024年4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油中蓝”)专注于LNG生产、流通、销售领域,一期在运行LNG液化产能为150万方/天(折合30万吨/年),目前是西南地区单体规模最大的天然气液化工厂,是该区域重要的LNG提供商,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1、华油中蓝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00682385007L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巴中经济开发区驷马园区1-1号;

法定代表人:张占伟;

注册资本:36,540.9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LNG生产、流通、销售;

股东结构:公司持股40%,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7%,重庆凯锐鑫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3%,汪晔持股10%;

最近一年(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资产总额105,724.57万元、负债总额38,395.91万元、资产净额67,328.66万元、营业收入138,526.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32.5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担任华油中蓝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为华油中蓝第一大股东,对华油中蓝股东会、董事会能够形成重要影响。结合华油中蓝经营状况及前期与公司交易的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华油中蓝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预计年度内不存在因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或子公司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与华油中蓝进行清洁能源产品采购等日常业务。交易定价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具备公允性和必要性。

公司或子公司将与华油中蓝签订具体协议,交易数量、交易价格及金额以实际履行情况为准,收付款和结算方式等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油中蓝是公司LNG陆气资源池的重要支点,并与公司西南地区的能源作业服务形成较强业务协同。公司与华油中蓝开展LNG采购等日常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清洁能源业务资源的内外互补、高效配置,优化资源综合成本,确保在客户端供应的稳定性和成本竞争力。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开展,坚持市场化定价;预计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将及时跟踪分析委托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不利因素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向管理层及时报告,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的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3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

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三)现金管理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前述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3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

(四)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折合人民币54,412.32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0,000张募集配套资金,种类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为人民币50,882.53万元。

(五)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现金管理受托方及产品,明确金额、产品存续期间,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3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仍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将及时跟踪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不利因素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向管理层及时报告,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经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定2023年至2025年审计服务方案,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德勤华永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德勤华永事务所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付建超

(5)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勤华永事务所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8)业务信息:德勤华永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事务所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事务所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事务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天义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黄天义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家。黄天义先生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公维兰女士,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公维兰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公维兰女士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少帆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方少帆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方少帆先生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事务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德勤华永事务所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审计工作量等与德勤华永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德勤华永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充分了解了德勤华永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认为德勤华永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及时、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自2023年6月29日起开始转股,“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截止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的金额为166,258,400元,累计转股数量为7,478,988股。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25,414,024股增加至632,893,012股,注册资本由625,414,024元增加至632,893,012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基于上述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室公司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6日

至2024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后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建国、蔡丽红、杨影霞、蔡建斌、蔡丽萍、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盈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博、刘苹苹

电话:020-3810 3095

传真:020-3810 3095

邮件:jxjf@jovo.com.cn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七、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至4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将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规划,以及2023年度与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业务发展规划、2023年度与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16:30

(二)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总经理吉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影霞女士,独立董事王新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至4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联系邮箱:jxjf@jov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