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延长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4日。
《关于延长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4日。
《关于延长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延长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作如下变更:
变更前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审批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现行的《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正式生效施行,《公司章程》原条款(即原第十三条)同时废止。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星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提案1、2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提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4月24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超、陈照敏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328898
电子邮件:investment@e-nebula.com
六、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