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95 公司简称:中牧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3年末总股本1,021,148,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516,642.94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此预案须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加大农业生产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全年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畜牧业生产平稳发展,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农业经济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粮食产量再创新高,连续9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2023年,中央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各地层层压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全国粮食总产量13908.2亿斤,比上年增加177.6亿斤,增长1.3%,全年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7.85亿亩,增加954.6万亩,增长0.5%,连续四年保持增长。

(二)生猪出栏保持增长,牛羊禽生产稳定发展

2023年,全国猪牛羊禽肉产量9641万吨,比上年增加414万吨,增长4.5%。

生猪出栏保持增长,存栏有所下降。2023年,全国生猪出栏72662万头,比上年增加2668万头,增长3.8%。2023年末,全国生猪存栏43422万头,比上年末减少1833万头,下降4.1%。其中,能繁母猪存栏4142万头,减少248万头,下降5.7%,基础产能合理调减。

牛羊生产稳定发展,牛奶产量持续增长。2023年,全国肉牛出栏5023万头,比上年增加184万头,增长3.8%。 2023年末,全国牛存栏10509万头,比上年末增加293万头,增长2.9%。2023年,全国羊出栏33864万只,增加240万只,增长0.7%。2023年末,全国羊存栏32233万只,减少395万只,下降1.2%。

家禽生产加快发展,禽肉禽蛋产量增加。2023年,家禽出栏168.2亿只,比上年增加6.9亿只,增长4.2%。2023年末,全国家禽存栏67.8亿只,比上年末增加0.1亿只,增长0.2%。

(三)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

2023年,全国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2.3%。

分类别看,农林牧渔四大类产品价格比上年均有所下降,分别下降0.8%、2.7%、8.3%和0.6%。分品种看,稻谷、玉米价格分别上涨1.7%、1.6%,小麦、大豆价格分别下降2.7%、1.9%,蔬菜价格下降4.1%,水果价格上涨2.3%。2023年,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生猪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14.0%。

2023年,我国农业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供给充足,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稳定经济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牧股份是专业从事动物保健品和动物营养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动物保健品和动物营养品领域,公司拥有技术工艺领先、产品品类丰富、保障能力强大的产业集群,共设立了22个生产基地,所属骨干企业的研发制造历史超过90年,涵盖近千个产品,年营收超过50亿元,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食品安全体系构建、农村农户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其中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复合维生素添加剂、蛋鸡预混料、泰妙菌素等产品品质、产销量、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国际领先地位,并为全球近60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产品、技术的支持与服务。

兽用生物制品,主要有禽用疫苗、畜用疫苗和宠物用疫苗,公司生物制品产品种类丰富,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类疫苗、猪圆环病毒灭活疫苗、猪伪狂犬病活疫苗、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狂犬病灭活疫苗及其他各类常规兽用疫苗产品和诊断制剂,公司是兽用疫苗生产企业中产品品种较全、生产能力和产量较大的企业。

兽用化药包括兽药制剂和兽药原料药,用于兽类疾病的治疗。公司兽用化药主要产品有泰妙菌素、泰万菌素原料药、氟苯尼考原料药、牧乐星、氟欣泰等。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以复合维生素和复合预混料为主,用以满足兽类不同生长阶段对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氨基酸和矿物质的营养需要。其中公司复合维生素和复合预混料“华罗”品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贸易业务主要是玉米及玉米副产品、豆粕、鱼粉和赖氨酸等饲料原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贸易,贸易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较大规模的饲料生产厂和养殖场,公司开展贸易业务一方面是为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同时通过贸易业务形成采购的规模效应,降低饲料业务的成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54.06亿元,利润总额为4.06亿元,净利润为3.4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0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95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8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牧股份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中牧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岳虹、唐功远、谯仕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中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中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中牧股份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中牧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中牧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中牧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预案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中牧股份2024年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中牧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中牧股份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中牧股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关于修订《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召开中牧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中牧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7)。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分配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3年度中牧股份实现净利润346,935,892.5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3,051,611.99元。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末总股本1,021,148,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516,642.94元,约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5%。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分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中牧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依据2023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发展阶段需求等因素,拟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其中《关于修订〈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2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其余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登记,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8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7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116、010-83672029

联系人:云外虹 胡紫薇

六、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职工住宅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7年12月28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职工住宅的议案》,同意认购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发集团”)所属子公司开发建设的“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0号土地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项目”(以下简称“双桥项目”或“该项目”)的部分职工住宅,关联交易金额为7,128万元。交易对方为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中垦公司”或“建设单位”)和中农发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农发置业”),其中甲方是“双桥项目”建设单位,乙方是“双桥项目”代建管理监督单位。甲方、乙方均为中国农发集团所属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该事项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后,公司与中垦公司、农发置业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书》,依据协议条款,公司向指定账户支付集资认购款项总价款的50%,即3,564万元。协议约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将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符合协议约定的住宅交付给公司,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延误工期的情况,由甲、乙、丙三方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交房日期,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职工住宅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62)。

因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和城市规划政策的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该项目审批进度较慢,建设周期持续延长。公司持续督促建设单位推进该项目,并作出承诺:该项目审批通过后,将与建设单位重新确认交房日期等具体事项。如年内该项目仍未能开工建设,公司将收回该预付购房款,彻底解决该项往来资金。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职工住宅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3-025)。

近期,我公司收到建设单位通知,目前该项目仍未能开工建设,公司及时启动收回预付购房款的程序,并于2024年4月8日收到该项目的预付购房款,彻底解决了该项往来资金。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8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各项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依法规范运作。会议的提案、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3年度内的定期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21,148,2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3,806,686.80元(含税)。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监督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公司组织开展了对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全资及控股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的全覆盖评价,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能够保障内部控制工作有效实施。公司各项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牧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中牧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牧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一)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中牧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预案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中牧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中牧股份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