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3版)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监管部门核准。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一)项目组人员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红远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7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雪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承办过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115万元,比上年费用增加10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报审计工作投入的人员、时间及工作量增加。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必要的业务,对公司无
不利影响。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上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构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备注:以上金额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民丰化工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与各关联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定价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红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并审议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08,416,1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149,958.38元(含税)。上述现金分红比例为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2%。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恪尽职守,实事求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双方秉着友好协商原则,确认2023年度报酬为人民币11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蔡再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其2023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写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振华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编写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并审议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蔡再华、柯愈胜、柯尊友、石大学、陈前炎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并审议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09,016,1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149,958.38元(含税)。
上述现金分红比例为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针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如下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铬化学品、维生素K3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为谋求更持续稳定的发展和更强的拓展能力,公司未来存在不确定的较大现金支出,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实际、资金状况、盈利水平以及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董事会提出了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业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后续公司将根据《指引》要求,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业绩说明会召开的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恪尽职守,实事求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双方秉着友好协商原则,确认2023年度报酬为人民币115万元(含税)。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可供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确定,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以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属下控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结合2023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新增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为预计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的实际借款金额。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制定以下两项制度:《振华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振华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拟修改以下九项制度:《振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振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振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振华股份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振华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振华股份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振华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振华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振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振华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振华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振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振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振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振华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振华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振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七、关于《振华股份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十八、关于《振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十九、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进行了调整。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但本次可转债的工作尚处于主管部门审核阶段,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工作尚处于主管部门审核阶段,为确保本次可转债进程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办理与本次可转债有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可转债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可转债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与之签署相关协议;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执行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及上市的一切协议、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并办理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和其他相关事宜,以及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内,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4、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本次可转债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
5、如证券监管部门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对可转债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包括对本次可转债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6、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7、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债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除第4项、第7项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外,其余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可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6日(星期二)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1日(星期四)至04月15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3067@hszhenhu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16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6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蔡再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柯愈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杨帆先生、独立董事刘颖斐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16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1日(星期四)至04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3067@hszhenhu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14-6406329
邮箱:603067@hszhenhu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说明:根据方案,本次现金分红比
例为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2%。主要因为,为谋求更持续稳定的发展和更强的拓展能力,公司未来存在不确定的较大现金支出,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实际、资金状况、盈利水平以及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董事会提出了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业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808,626.7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09,016,1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149,958.38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12%。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808,626.7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的总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要求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铬化学品、维生素K3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规模经济效益明显、技术研发投入持续性强等特点。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
公司将在现有市场探索、技术积累及生产实践的基础上,持续、充分完善铬化学品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布局,构筑价值多元、内涵丰富、本质安全的铬盐产品生态圈。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股东权益回报水平的重要指标。最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69%、17.89%和13.98%,公司资本运营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一直深耕主业,聚焦行业,公司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经营和产业链延伸相关的项目建设,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国际形势也对公司进出口相关的采购及销售组织工作造成一定的挑战,公司需要维持营运资金占款规模以巩固自身的行业竞争力。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低于30%的原因
为谋求更持续稳定的发展和更强的拓展能力,公司未来存在不确定的较大现金支出,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实际、资金状况、盈利水平以及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董事会提出了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业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铬化学品产业链延伸相关的投资建设及新兴市场开拓、公司日常经营及为保障短期偿债能力预留现金,同时考虑到公司所属行业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留存收益既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和分红的稳定性。
公司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生产经营,是着眼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93,149,958.38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12%,现金分红比例总体仍维持在较高水平。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和长期发展的目标。
根据《指引》等规定,公司将就此次年度利润分配召开网络说明会,就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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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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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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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