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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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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同时满足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和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同意作废上述部分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80.9万股。

关联董事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史继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修订后的部分相关制度全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之一周德胜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周德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改选董事邓闰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现对做出承诺的相关主体进行更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珂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44,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09,027股后的股本167,435,39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58,848.7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92%。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监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制定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助于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80.9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同意对本次做出承诺的相关主体进行更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9,449,062.14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44,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09,027股后的股本167,435,39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58,848.7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92%。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12,259,088.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5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合理回报股东、公司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

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药研发”中部分募投子项目进行变更及金额调整,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总投资额不变。

●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事项。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5,89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24,659.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66,140.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20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且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2月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情况

受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同时为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公司根据新药研发进度,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药研发”中的部分研发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终止“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适应症)子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投资的子项目中。

2、终止“KW-007”(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适应症)子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投资的子项目中。

3、将子项目“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300.00万元增加至3,672.90万元,以全力推进正在进行的Ⅱ期临床试验,所需资金来源于终止的子项目。

本次“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变更和金额调整前后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此募投子项目已于2022年5月12日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终止。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原因

(一)终止“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子项目的原因

2023年5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来,随着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新型冠状病毒引起大规模的流行的可能性较低。由于“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新型冠状病毒病适应症)尚在临床前研究阶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根据国际研发前沿进展和市场前景谨慎评估后,拟终止本项目研发,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0.21万元用于推进“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子项目临床试验。

(二)终止“KW-007”子项目的原因

IL-15于1994年被发现,和IL-2均属于IL-2家族,参与调节种免疫细胞的存活、增殖与功能,其在体内与DC细胞(树突状细胞)和单核细胞表面的IL-15Rα受体结合,通过与CD8+T淋巴细胞和自然杀伤细胞(NK细胞)表面的IL-15Rβ/γ受体结合形成异源三聚体复合物,激发CD8+T淋巴细胞和自然杀伤细胞的增殖和分化,进而抑制肿瘤的增殖和转移。

2021年10月19日,ImmunityBio公司宣布N-803(一种IL-15/IL-15Rα复合物)联合卡介苗(BCG)治疗对BCG无应答的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患者Ⅱ/Ⅲ期临床试验中,达到了治疗乳头状瘤亚型患者的主要终点,57%的患者达到12个月的无病生存期(DFS)。因此,2022年起公司开始探究KW-007在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中的应用,但其动物实验结果并不理想,难以判断未来的临床有效性,而同类药物研发进展较快,FDA已接受ImmunityBio重新提交的N-803 BLA审查,恒瑞SHR-1501已处于临床试验阶段,考虑KW-007市场竞争优势有限,公司拟终止其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适应症开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22.69万元用于推进“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子项目临床试验。

(三)增加“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子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原因

疱疹性咽峡炎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儿童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发病数为手足口病发病数的1.7倍。根据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统计数字估算,2023年1-12月疱疹性咽峡炎的发病数约为286万例。目前多项单中心、观察性临床研究同时表明,口咽部病灶局部应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治疗疱疹性咽峡炎具有较好的临床疗效,在补液、退热、消炎等对症治疗的基础上于病灶局部喷洒干扰素α2b喷雾剂可显著改善患儿咽痛情况,缩短患儿发热、疱疹或溃疡消退时间,进食改善情况方面效果明显,缩短病程,减轻患儿痛苦,早期应用效果更佳。在临床实际应用中,公司凯因益生?雾化治疗疱疹性咽峡炎及手足口病均有显著疗效,且兼备良好的安全性。同时,干扰素喷雾剂型的成功开发和呼吸道感染相关适应症的获批未来将有可能为新型突发传染病的防治提供有效手段。

现阶段,公司已完成“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的Ⅰ期临床研究,初步验证了药物的安全性,目前正在开展Ⅱ期临床试验。为全力推进该项目研发进展,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300万增加到3,672.90万,增加部分包括拟终止子项目“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适应症)节余募集资金950.21万元和“KW-007”(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适应症)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22.69万元,用以加快“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上市进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及金额调整,是公司基于政策、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研发项目进度而及时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药品研发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较大的特点,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易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等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及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研发项目进展的客观情况而及时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原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因科技”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5,89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24,659.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66,140.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2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703.19万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736.7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3,846.82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且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2月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37,9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凯因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凯因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凯因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凯因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注2:“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0,589.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02.4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6.6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20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分配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审议批准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审议批准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风险等级均为R1-R3])。且该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通过适当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确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议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下转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