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29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伟明环保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装备集团”)和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江公司”),均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伟明装备集团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为澄江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发生本次担保前,为伟明装备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461.55万元,公司实际为澄江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5、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74,828.5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96.78%,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15,329.84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39.39%。本次被担保对象澄江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伟明装备集团担保基本情况
为降低财务成本,伟明装备集团于2024年3月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90112024280120),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置换伟明装备集团前期借款,本次贷款期限为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近日,公司和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9011202400000001),愿意为伟明装备集团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澄江公司担保基本情况
澄江公司为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澄江公司于2024年4月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编号:CEB-KM-1-19-99-2024-001),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用于置换澄江公司前期借款,本次借款期限自2024年4月8日起,至2033年4月7日止。近日,公司和光大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保CEB-KM-1-19-99-2024-001),愿意为澄江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为伟明装备集团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3年4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公司拟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伟明装备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于2023年6月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2、为澄江公司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31.7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澄江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于2020年5月15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伟明装备集团
伟明装备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资本:5,008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888号;法定代表人:项光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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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澄江公司
澄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24日;注册资本4,356万元;住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法定代表人:朱善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物质能发电;水污染治理;城市污泥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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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和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为确保债务人伟明装备集团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各项义务,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主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且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和光大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为了确保澄江公司与债权人光大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人民币壹亿元整。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和澄江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是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置换前期借款。由公司对伟明装备集团和澄江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伟明装备集团和澄江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2,074,828.5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96.78%,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15,329.84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39.3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18,828.5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25.08%,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60,238.8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34.17%;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0,0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71.13%,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9,090.95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4.6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编号:保CEB-KM-1-19-99-2024-001);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9011202400000001)。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