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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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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41,401,33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是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另外,公司参股了金融控股、银行、产业基金等金融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在台山海宴镇投资建设500MW光伏发电项目,首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并网发电;二期300MW项目于2023年2月底正式并网发电。目前,公司在汕头市投资的潮南陇田400MW项目、潮阳和平150MW项目建设正在积极建设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评级维持AA,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3年,面对全球经济下行的压力和能源行业转型的挑战,公司全体员工秉初心、稳保供、促发展、增效益,全力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累累硕果。全年完成上网电量71.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56%;售汽量394.33万吨,同比增长3.67%。实现营业收入48.22亿元,同比增加22.6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311.03万元,同比增加611.45%。截至2023年末,公司实现连续安全运行6538天,下属发电公司实现连续安全运行6058天。

这一年,定向增发注入“新动能”,在资本市场留下光辉的足迹。自2022年开始,公司全力加快有关具体工作,克服了注册制推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困难,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9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以每股发行价格6.16元,募集资金13.51亿元。2023年12月29日新增发行股票219,301,948股上市。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旨在大力发展新能源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能源产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今后发展注入新动能;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负债、增加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意义深远。

这一年,电热氢储跑出“加速度”,主业实现跨越发展,综合实力大幅跃升。2023年,我们聚焦能源主业实干苦干加巧干,多业并举、多点突破、多点开花,可谓成绩斐然。天然气电方面,恒运东区2×460MW级“气代煤”项目于2023年9月全面投产;白云2×460MW级天然气发电项目于2023年7月全面开工建设;知识城2×460MW级天然气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前期工作。光伏电站方面,江门台山海宴500MWp渔业光伏项目年内实现全容量投产发电,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都十分突出;目前汕头550MWp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进展,预计将于2024年投产。集中供热方面,热能集团践行“走出去”策略不断拓展优质供能项目,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新增东莞豪丰工业园、穗丰食品智慧港园等集中供热项目。氢能示范方面,积极发挥氢能链主作用,实现了“一线一站一基金”(“一线”是指:开通了广州市首条氢能公交示范线;“一站”是指:建成了广州市首座“五位一体”综合能源站;“一基金”是指:设立广州市首支氢能产业母基金一一广州开发区湾顶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与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氢能科技公司,实施零部件本土化生产,首批60台氢能物流车正式交付使用,并在2023年“黄埔马拉松”上绽放光彩。储能业态方面,建成了全省首家国企配置智能化储能生产线一一2GWh新型储能集成和锂电池PACK高端制造生产线;积极开拓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储能业务,探索锂电储能、飞轮储能、全钒液流、抽水蓄能等多种储能技术路线,全力打造“研发+制造+投资”储能新业态。

这一年,党建铸魂引领“先锋站”,红色能源铁军风采夺目,焕发新活力。公司“531能源先锋站”党建品牌荣获“(2023)全国企业党建优秀品牌”。认真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取得良好实效,得到当地群众的赞誉。打造文化宣传新高地,以鲜活生动的形式展现公司发展新风貌。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加大储备人才培养力度,打好瘦身健体“组合拳”,激发干部职工新活力、新干劲。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许鸿生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一01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上午9:30在本公司恒运中心18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陈跃先生因公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张存生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许鸿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3实现净利润为250,482,365.13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5,048,236.51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25,434,128.62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41,401,3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4,140,133.20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031,407,202.4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如下:2024年度上网电量92.74亿千瓦时,供热量417.64万吨,营业总收入为58.97亿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1、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上市公司不超过80亿元(含到期额度续订)。

2、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负责与各合作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授信额度及签署有关决议。

3、由公司董事长负责签署综合授信及其项下有关融资的法律文件。

4、该决议有效期至上市公司下一年度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决议出具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01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4年4月10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说明: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6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真:020-820682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提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4一01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上午11:30在本公司恒运中心18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签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3实现净利润为250,482,365.13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5,048,236.51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25,434,128.62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41,401,3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4,140,133.20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031,407,202.4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指引的规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穗恒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219,301,9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已于2023年12月13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由主承销商转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此基础上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税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156,698.56元(不含增值税),以及保荐承销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6,072,931.31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了XYZH/2023GZAA6B0420《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业于2022年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4GZAA6B018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穗恒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严格执行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穗恒运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4GZAA6B0184)》;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锦棋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马传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雁秋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信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7次,出席股东大会5次,列席董事会议12次,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1、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等。

3、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管理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51亿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价格公允,交易公平,符合市场化的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则,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并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各环节相关知情人员做好登记,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三、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法定的各项监督职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监事会全体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面对全球经济下行的压力和能源行业转型的挑战,公司全体员工秉初心、稳保供、促发展、增效益,全力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累累硕果。这一年,在全体股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规范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年共召开董事会12次,组织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5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均勤勉尽责。

一、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我们在能源领域精耕细作、昼夜奋战、拼搏争先。全年完成上网电量71.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56%;售汽量394.33万吨,同比增长3.67%。实现营业收入48.22亿元,同比增加22.6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311.03万元,同比增加611.45%。截至2023年末,公司实现连续安全运行6538天,下属的发电公司实现连续安全运行6058天。

(一)这一年,定向增发注入“新动能”,在资本市场留下光辉的足迹。

公司定向增发工作筹划多年,终于在2023年圆满完成,这是公司一次在证券市场的重大资本运作。自2022年开始,公司全力加快有关具体工作,克服了注册制推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变更、重要股东沟通意见反复、发行方案多次修改等具体困难,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9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此后,认真做好有关路演和具体发行的筹划工作,最终以每股发行价格6.16元,募集资金13.51亿元。2023年12月29日新增发行股票219,301,948股上市。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旨在大力发展新能源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能源产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今后发展注入新动能;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负债、增加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意义深远。

(二)这一年,电热氢储跑出“加速度”,主业实现跨越发展,综合实力大幅跃升。

2023年,我们聚焦能源主业实干苦干加巧干,多业并举、多点突破、多点开花,可谓成绩斐然。天然气电方面,恒运东区2×460MW级“气代煤”项目于2023年9月全面投产;白云2×460MW级天然气发电项目于2023年7月全面开工建设;知识城2×460MW级天然气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前期工作。上述六台天然气机组全部建成后,将为保障大湾区电力、热力供应提供更加低碳、更加安全、更加高效的电源点支撑。光伏电站方面,江门台山海宴500MWp渔业光伏项目年内实现全容量投产发电,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都十分突出;目前汕头550MWp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进展,预计将于2024年投产。集中供热方面,热能集团践行“走出去”策略不断拓展优质供能项目,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新增东莞豪丰工业园、穗丰食品智慧港园等集中供热项目。氢能示范方面,积极发挥氢能链主作用,实现了“一线一站一基金”(“一线”是指:开通了广州市首条氢能公交示范线;“一站”是指:建成了广州市首座“五位一体”综合能源站;“一基金”是指:设立广州市首支氢能产业母基金一一广州开发区湾顶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与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氢能科技公司,实施零部件本土化生产,首批60台氢能物流车正式交付使用,并在2023年“黄埔马拉松”上绽放光彩。储能业态方面,建成了全省首家国企配置智能化储能生产线一一2GWh新型储能集成和锂电池PACK高端制造生产线;积极开拓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储能业务,探索锂电储能、飞轮储能、全钒液流、抽水蓄能等多种储能技术路线,全力打造“研发+制造+投资”储能新业态。

(三)这一年,党建铸魂引领“先锋站”,红色能源铁军风采夺目,焕发新活力。

公司“531能源先锋站”党建品牌荣获“(2023)全国企业党建优秀品牌”。一年来,公司牢记“国企姓党”,守初心、担使命,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五强五化”为目标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做好“531能源先锋站”党建品牌和子品牌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党建品牌“强基、聚力、头雁、对标、激励”五大作用,使品牌效能充分释放,全面融入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认真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取得良好实效,得到当地群众的赞誉。打造文化宣传新高地,以鲜活生动的形式展现公司发展新风貌,有力提升了公司的影响力与美誉度。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加大储备人才培养力度,打好瘦身健体“组合拳”,激发干部职工新活力、新干劲。

二、公司面临的困难和应对措施

1.安全环保生产风险。公司作为区域重要的电力、热力生产企业,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压力,同时随着监管部门对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日趋严格,电力热力主业的安全环保生产压力更加凸显。公司将抓严抓牢抓细安全生产、夯实安全生产根基,保障生产经营长期稳定正常开展;并积极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清洁新能源,减轻环保压力,为助力区域实现“双碳”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2.燃料成本波动风险。燃煤、燃气发电业务仍然是公司主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及燃气作为火电业务的主要燃料,是火力发电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煤炭及燃气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火电企业成本支出和利润水平。若燃料价格向上波动,将增加公司燃料采购成本和采购资金占用规模,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研判燃料价格走势,加大与长协供应商的稳定合作,合理安排燃料采购,优化组织货源,稳定原材料供应,全力以赴降本增效。同时加大对日耗、库存实时情况的监测力度,加大掺烧力度,多措并举努力控制燃料成本。

3.电力现货冲击风险。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市场主体参与数量和范围逐步扩大,各主体市场意识不断增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格局已初步形成,市场化交易电量不断攀升,省内和省间交易品种日渐丰富,电力交易市场日趋活跃、竞争加剧。因此,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组的上网电价正在由目前的以政府定价方式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市场交易定价为主,售电量也正在逐步转向由市场确定。公司将加强经济形势和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做好现货交易筹划与应对,合理安排机组发电及检修计划,加强完善电力营销和生产管理的协调沟通机制,努力减少冲击压力。

4.新能源项目投资风险。储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但发展前景好,公司将从长期视角,顺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坚定信心发展新能源业务。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形势和发展机遇

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提出2024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能多干就多干一些,努力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其中,“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被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强调,要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守住能源安全底线,坚决推动能源清洁转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预计未来,风电发展将趋缓,煤电、气电调峰作用进一步凸显,抽水蓄能和电池储能将大幅增长,氢能发展在路上,同时电力改革提速,容量电价、现货及分时电价来临,碳市场、绿证与碳关税启动。

(二)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1、全力推动能源主业做优做强做大,提升“含绿量”“减碳量”“含金量”,为区域能源转型升级勇挑重担

电能要“强基”,坚决扛起主力军责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全力保发电、保供热、保民生,同时要大力抓好增收节支、控费降本、提质增效,做到“低成本发电、高价格售电”,加强电煤、天然气供应保障,推进机组灵活性改造,科学应对两部制电价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加快传统电厂转型升级,积极谋划推动建设超超临界大机组。

热能要“添砖”,通过“走出去”战略,深挖现有管道经济潜能,不断拓展周边潜在热用户,并以供热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售电、光伏、储能、电力维保等一揽子综合能源服务,全力打造“广东省第一大热能集团”。

光能要“加瓦”,引领公司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力争汕头550MWp光伏项目在6月30日前并网发电,加快推进怀集70MWp光伏项目的建设;积极寻求合作开发、收购新的光伏项目,适当时机进军国内西部地区,同时也可走出国门。

氢能要“开花”,要在抓好场景示范应用的基础上寻求技术突破、成本突破,提升项目的经济性,争取为公司发展带来实绩实效。要充分发挥氢能链长“领头羊”作用,与韩国现代深入合作,在氢能物流车的基础上再创佳绩在技术创新上支持现代氢能科技公司科技发展,努力扩大产能与销售;加快与中石化合作,推动中恒公司继续新建综合能源站。

储能要“添彩”,全力开拓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储能业务,拓展光储充、绿色节能改造项目,抓好4个省级储能示范性项目的建设;以投资运营、产品制造、科技创新为主线抓好产线生产,推出有竞争力的储能产品,提升产品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与认可度;力争营业收入、固投、利润实现跨越式增长,真正树立起恒运储能品牌。要充分利用能源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促进光能、氢能与储能协同发展,通过“绿电+绿氢+储能”的发展模式,实现清洁能源的多能互补。

2、全力推动科技创新和管理提升,对标一流先进企业“入前列”“树品牌”“做示范”,为区域经济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

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走好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强化科技创新平台运用;强化科研投入保障力度;完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机制;加快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步伐的“五步棋”。

大力提升投资融资能力。继续发挥投融资推动主业发展的乘数效应,织密“三张网”:突出投融资体系建设,构建“投融建管营”一张网;稳步实施资本投资及运作,打造“资本资产”一张网;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实现“产融结合”一张网。

大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要进一步落实好制度执行和管控关口前移工作,健全全过程、全链条、可预见、穿透式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强内控、促合规、控成本”三个关键点,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大力提升品牌管理能力。今年要继续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依托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将公司的发展理念、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传递给社会公众,积极展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成绩和工作新进展,进一步增强合作伙伴、业务对象对公司的认可度、满意度,将公司品牌建设打造成一张生动的文化名片。

3、全力推动党建引领凝心铸魂固本强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为区域发展锻造国企能源铁军

一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抓好政治要件的贯彻落实,自觉做科学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二要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过硬。聚焦“提升党建引领企业治理效能”,推动党建工作从“做没做”向“优不优”转变。三要持续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千秋基业,人才为先。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四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全面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的一年,公司将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号召,围绕“电、热、氢、储”战略布局,产融结合、科技赋能、提质增效,持续做强做优做大能源产业,以优异的业绩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及认可度,真诚回报股东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朋友。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一01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相关文件规定,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会计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单位:元):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一01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3实现净利润为250,482,365.13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5,048,236.51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25,434,128.62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41,401,3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4,140,133.20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031,407,202.4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说明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意见: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以上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加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 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