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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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7,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93元/股,最低价为45.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25,479.6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