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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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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688,028.89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计提及转回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对应收票据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2,919,243.71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3、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9,688,028.89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34,840.38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999,958.69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两年内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3〕21号文件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该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5:00一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向子琦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时涵女士、独立董事高志勇先生、财务总监高琳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科桥嘉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4,438,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的股东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科桥嘉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桥嘉永”)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科桥嘉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科桥嘉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科桥嘉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桥嘉永持有公司股份4,438,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投资计划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科桥嘉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意向承诺

对于本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将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将在锁定期满后至少两年内分批减持完毕,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合伙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科桥嘉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科桥嘉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科桥嘉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科桥嘉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科桥嘉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