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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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鹏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300BY24000443),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供应链”)在宁波银行的债权最高本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XTP41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罗山工业区9号第10栋厂房40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贸易经纪;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豪鹏供应链100%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豪鹏供应链于2022年11月8日设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暂未实际开展业务,上表为豪鹏供应链2023年三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经查询,豪鹏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最高债权限额: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60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33,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48.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30,215.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57.85%。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300BY24000443)。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