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21,626,762股后的股本1,013,862,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绿色能源传输为己任,为客户提供智能输电解决方案。电力电缆产品大类主要包括500kV及以下的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低压电缆、防火耐火电缆、民用建筑线缆及特种电缆等系列产品,是国内拥有成熟线缆产业链的“综合线缆供应商”。公司产品种类齐全,具备电力传输一体化解决能力,超高压电缆、防火电缆、新能源建设用电缆、轨道交通电缆、工业智能装备线缆等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装备线缆产品系列包括:同轴电缆、室内外光缆、安防线、数据缆、工业智能装备线缆、风光储充电缆、轨交电缆、矿用电缆、线束组件、其他橡套及非橡套类电缆等。公司在国内线缆中高端产品市场竞争中已具备稳定的竞争优势,多年蝉联“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

万马高分子自成立以来,三十余年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用环保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涵盖了电线电缆制造所需的绝缘、护套、屏蔽等线缆用综合材料。特色产品包括:220kV超高压电缆用绝缘料;66kV-110kV高压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中低压系列电缆用绝缘料;110kV及以下抗水树长寿命电缆用绝缘料;一步法、两步法及特种硅烷交联聚乙烯绝缘料、自然交联聚乙烯电缆料;10kV~220kV电缆用半导电屏蔽料;热塑性、辐照型低烟无卤系列电缆料;特种PVC电缆料;特种弹性体TPE、TPU等。

万马高分子集团是国内电线电缆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产销规模多年稳居行业前列。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压电缆(220kV)超净XLPE绝缘料和220kV超光滑屏蔽料在通过了国家电线电缆检测检验中心的型式试验和预鉴定试验,获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新产品鉴定,且取得大量示范工程优良运行数据后,已成功应用于国内外各类项目中。多年的技术沉淀和行业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本细分行业内规模第一、品类齐全的综合材料服务商,竞争优势明显。

万马新能源产业集团拥有从7kW到480kW功率的充电桩产品线,具备包括大功率一体式/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壁挂式交流充电桩、智能交流充电桩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涵盖直流单桩系列、直流群充系列、交流桩系列等。在充电站运营中,除向新能源车提供充电服务外,公司也拓展了代运营、代运维等服务。公司新能源产业集团专注于充电设备研发、生产和充电场站运营,是新能源充电桩领域国内知名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说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12月12日期间,智能科技集团以所持公司股份10,350,000股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划出和划入时间相距182天。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1)股东鹏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鹏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周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2)股东陆珍玉与股东张德生为一致行动人。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21万马01”和“23 万马MTN001(科创票据)”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详见2023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号”《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6,226,009.1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257,710.21元,2023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31,701.03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年4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将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30,580,644.15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4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12月,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号1202021129800090771)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635112543012)开设“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月2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月3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2020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特殊时期经营资金压力,同意调整“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青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发出。监事会主席王婵娟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6.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拟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3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表一)

2.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中第4、7、9、10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赵健康先生、周荣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不存在征集事项。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万马股份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宇恺、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co.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6;

2.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1.委托人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青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5526元;报告期末总资产137.6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01亿元。

《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5,405,257.5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557,946.83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 48,247,600.12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2,097,416,722.24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583,016,432.86 元。

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确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21,626,762股后的股本1,013,862,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权激励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回购股份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意见,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2024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5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万马高分子为湖州万马高分子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5年,为清远万马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为四川万马高分子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经过测试,2023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6,573.15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11.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副董事长张珊珊女士、董事总经理徐兰芝女士因在相关单位有任职,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1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度非经常性损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320A0078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5,405,257.5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557,946.83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 48,247,600.12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2,097,416,722.24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583,016,432.86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21,626,762股后的股本1,013,862,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权激励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回购股份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02亿元(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谢春媛,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翥,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桑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8.0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或招投标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网址http://irm.cninfo.com.cn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宇恺女士、财务负责人谢辉凌先生、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测试,2023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6,573.15万元,明细如下:

2.2023年核销资产情况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6,573.15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6,573.15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原值合计43.84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坏账符合会计政策的要求和相关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客户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在公司预计范围内。

三、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下转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