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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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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37 公司简称:李子园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股本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0,334,590.50(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80.32%。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09,383,478.7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399,718,069.27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8.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员工持股计划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国含乳饮料市场自80年代起步,在饮料行业占比日益提升,已经发展成为增速高于乳制品及软饮料大类的重要品类。含乳饮料赛道兼具乳制品与软饮料双重属性,因为富含乳清蛋白等成分,较其他软饮料更营养,较乳制品口感更丰富、消费场景更多元化,产品符合当下消费者对品类、品质、体验、健康等维度的多元化需求趋势。

得益于含乳饮料的产品自身优势、消费者消费理念的转变和行业大型厂商的持续宣传推广,近年来国内含乳饮料市场得到了蓬勃发展。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统计,2022年,含乳饮料市场预计规模在1,361.7亿元,2017年-2021年CAGR达7.41%,中国含乳饮料市场历经近10年的快速增长阶段。随着人们消费水平提高以及对口味型饮料的需求增长,预计未来五年含乳饮料行业将保持5.4%的年均复合增长率,2026年市场规模预计可达1,612.3亿元。

与白奶、酸奶等液体乳制品相比,含乳饮料兼具“口味+健康”复合属性,且近年来生产商不断从技术、风味、原料、功能等多方面进行创新,丰富的产品矩阵也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预计含乳饮料赛道将继续保持高增长状态。

公司长期深耕中性含乳饮料行业,目前已发展成为该细分行业内市场排名前列的企业。

(一) 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甜牛奶乳饮料系列等含乳饮料和其他饮料的研究、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复合蛋白饮料、乳味风味饮料及其他等产品,其中甜牛奶乳饮料系列是公司畅销近三十年的经典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专注于甜牛奶乳饮料系列等含乳饮料和其他饮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开展经营。

1、采购模式

公司由总部供应中心统一负责采购事宜,对于主要原辅料如奶粉、生牛乳、白砂糖、高密度聚乙烯及关键食品添加剂等,由总部集中采购后进行全国生产基地调配,而外包装材料及部分低值易耗品等由子公司及委托加工企业自行采购。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供应中心主要负责原材料供应市场调研、供应商储备、供应商评估及日常监督,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完成公司年度采购目标,严格把握采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仓储成本。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兼顾库存和采购成本”的模式进行采购。公司总部生产部,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当期客户实际订单情况及月度生产计划,结合核查库存情况,统一编制月度采购计划表,并发送至供应中心,由后者制定具体采购订单并实施、监督具体采购流程。对于奶粉、白砂糖、高密度聚乙烯等大宗商品,供应中心将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运输时间、供应周期等因素提前储备适当的原材料,以适应生产计划临时调整,降低单位采购成本。公司原辅料、包材等均需经供应中心及品控部检验合格后入库,对于未通过检验产品不得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自主生产”的生产模式,少部分产品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营销中心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及客户订单实际情况,于每月底之前制定次月销售计划,并送达总部生产部和对外合作中心;后者根据各生产基地产能情况及运输服务半径并结合过往生产、销售数据及经验,将销售需求计划分解,制定各厂区月度生产计划。各生产基地根据库存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和销售订单紧急情况合理制定每日的生产任务,以保证产品较高的周转率。

目前,公司已发展为拥有浙江金华、江西上高、浙江龙游、河南鹤壁、云南曲靖五大自有生产基地的综合性生产企业,少量产品采用委托加工的形式。随着公司在云南曲靖和河南鹤壁的生产基地的逐步投产,公司自有产能扩大,委托加工产能逐年下降。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

历经多年的市场摸索及沉淀,公司建立了以甜牛奶乳饮料系列为主打产品、以区域销售渠道推广和特通销售渠道推广相结合的全方位市场营销管理体系。

公司销售体系由五大销售大区、李子园电子商务、市场服务部、市场物流部、市场管理部、推广部、酒店部、售后服务与价格管控部和品牌部构成。各大销售区负责相关区域经销商搜寻、筛选、管理及具体市场推广计划调研、制定、落实;李子园电子商务负责天猫、京东、淘宝、抖音直播等线上平台的运营及产品销售;市场服务部负责内部管理、培训,客户档案维护,业务费用、返利审核,业绩分析等;市场物流部负责公司产品销售运输车辆安排;市场管理部负责市场调研及信息整理,市场费用稽查、结案,临期品管控等;售后服务与价格管控部负责经销商及客户投诉调查、处理及总结反馈,市场价格体系维护与管理、冲窜货管理等;品牌部负责公司品牌建设、媒体运营及投放、市场调研及战略策划支持、产品包装设计、宣传文案策划、公司网站、公众号维护。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1,901,969.90元,同比增加0.6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762,487.46元,同比增加16.6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了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工作。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33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水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旭斌、朱文秀、苏忠军及王顺余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6日14:00通过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宏伟先生召开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参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下做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对监事薪酬事项进行逐项表决,各监事对自身的薪酬事项回避表决。分项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959,909.62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05,470,856.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547,085.66元后,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4,923,770.93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99,141,079.8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826,783,923.95元,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后续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基础上实施分红方案,向母公司分配利润以增厚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股本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0,334,590.50(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80.32%。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09,383,478.7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399,718,069.27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8.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员工持股计划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制订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2023年拟派发的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399,718,069.27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68.69%,达到100%以上,且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133.62%,达到50%以上。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2023年4月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结项, 并于2023年5月6日该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71,123.33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544,591.76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下做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1,047,408,282.35元,扣减拟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190,334,590.50元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857,073,691.85元,具备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仍能充分满足日常营运资金和债务偿还需求。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15,000.00万元,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 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承销保荐”)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9号”《关于核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55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482.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07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185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59,910.00万元。另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150.2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75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8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281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7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云南李子园“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190万元变更投向至江西李子园“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经前述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来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理财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并对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适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七、风险提示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