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87 证券简称:川网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3,3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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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川网传媒是一家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支撑、全国领先的主流新媒体企业,是四川省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务新媒体以及四川手机报等平台的运营主体,旗下拥有四川新闻网、中国西部网、四川发布、四川手机报、麻辣社区、可乐影视等新媒体平台,媒体形式涵盖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论坛社区和互动电视等,构建形成了“网、端、微、屏”立体传播渠道,提供综合化和多样化的新媒体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平稳,各项业务运行正常,新闻报道亮点频出,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如下:
(一)新媒体整合营销:依托四川新闻网、中国西部网、四川发布、麻辣社区等多类型新闻媒体资讯平台,联合PC端、移动端、户外媒介等全媒体信息传播渠道,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及两者相结合的多种类综合宣传服务。服务类型包括:宣传推广服务、网络舆情服务、广告代理运营、技术服务等,客户广泛覆盖四川省内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及党政部门。
宣传推广服务系公司通过与客户沟通后,明确客户需求,客户根据公司所提供的新媒体整合营销服务选定一项或多项组合的宣传推广业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定制高品质、全方位的传播与策划解决方案,配合传播策略,灵活组合产品,全面保障客户宣传或营销效果,主要形式有广告宣传服务、宣传活动策划、新媒体托管运营等。
网络舆情服务系公司通过关注互联网上对客户有较强影响力和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并对该类信息进行跟踪、分析后向客户提供咨询建议,帮助客户应对网络舆情事件、维护品牌形象,收取相关服务费。
广告代理运营系通过公司代理的成都市公交车候车亭和地铁电视等户外广告资源为客户提供广告发布服务,获取广告代理收益。
(二)移动信息服务:主要通过手机报形式,向订阅用户提供新闻和信息服务,收取信息服务费。同时,通过手机报发送实现广告宣传推送,并基于手机报业务平台提供平台技术服务和彩铃、音乐、图片、文字等内容安全审核服务。服务类型包括:手机报信息传播、手机报增值服务。
手机报信息传播业务系公司通过手机报产品形式向订阅用户推送新闻信息内容的业务,目前公司手机报产品主要包括《四川手机报》《党政手机报》两大类别。
手机报增值服务系公司手机报业务除通过手机报信息发送收取信息服务费外,还提供手机报广告宣传、移动技术服务、内容安全审核服务等增值服务。
(三)互动电视业务:公司主要作为内容和服务提供商,向IPTV提供相关内容和服务的业务。作为内容和服务提供商,负责自有品牌专区和互动电视平台的内容提供及运营管理,并与其结算实现收益的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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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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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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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