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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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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4月9日(估值日)起,对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6545)持有的22华发01 [185641.SH]进行估值调整,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hffunds.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632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0日

兴银鑫日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代销渠道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4年4月10日(含)起调整代销渠道(不含直销,下同)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下同)业务限额。

在代销渠道(不含直销)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由不应超过10,000,000元调整为30,000,000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30,000,000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上述规则针对本基金 A 类、C类份额限制金额单独计算。

(3)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本基金在代销渠道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s.cn)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