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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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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64 公司简称:哈药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哈药股份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145,490,768.91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72,271,729.60元,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2,217,762,498.51元。因此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从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2023年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25,205.7亿元,同比下降3.7%;发生营业成本14,401.6亿元,同比下降2.3%;实现利润总额3,473.0亿元,同比下降15.1%。

医药行业关系国计民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年龄结构存在较强的相关性。报告期内,我国继续沿着“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这一路径深入进行医改,医保筹资水平和医保待遇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立医院迈向高质量发展;带量采购扩面提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入第二年;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持续加大。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完善,国民药品消费刚需将持续扩大,消费结构将逐步升级,我国医药行业整体规模和质量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从供给侧看,国家通过优先审评审批、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等措施,推动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从需求侧看,国家通过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临床用药监管、医保基金监管等措施,实现降本控费,推动医药行业实现结构调整,传统低端化学仿制药增长速度放缓,化学创新药、高端仿制药、生物制剂和中药等受到鼓励和支持。同时,大健康、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也逐步发展和成长。

保健品行业呈现增长趋势,2023年其全年市场规模为3282亿元,同比增长10.4%。2023年8月,注册类保健食品政策《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颁布,保健食品批文进入储备竞争阶段,随着居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保健品市场增速预期高于传统医药工业。

(二)行业政策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家发布多项重要政策,加大对医药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促进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全年国家层面发布医药行业相关政策250余条,对未来几年医药领域发展影响重大,其中医保类最多,其次为医药类。从发文部门来看,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包括CDE)和国家医保局发布政策最多。

2023年医药行业重点关注严格监管、研发创新、注重质量等。医药政策方面:发布多份清单,为临床试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优先审评审批等给予支持,加强对基础研究和医学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药和医疗器械的研发步伐;医保政策方面: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常态化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呈高压态势,从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五个维度出发,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基金监管常态化;医疗政策方面:合理用药、公立医药改革、分级诊疗等方面均有重要政策发布。

(一)主营业务与产品

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医药研发与制造、批发与零售业务,是集医药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国内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1993年6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00664.SH),是全国医药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也是黑龙江省首家上市公司。2015年,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对下属资产及业务板块进行了整合,打造了旗下医药商业上市平台(人民同泰,600829.SH),实现了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独立经营、协同发展的业务布局。

公司医药研发与制造业务涵盖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生物制剂、中药、保健品等产业领域,产品聚焦消化类、呼吸类、抗感染类、心脑血管类、抗肿瘤类五大治疗领域,在产在销品规370个,主要产品包括葡萄糖酸锌口服溶液、钙铁锌口服液、复方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阿莫西林胶囊、双黄连口服液、人促红素注射液、布洛芬颗粒、朴雪牌铁维生素B12口服液、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公司医药批发与零售业务主要通过旗下上市公司人民同泰开展,人民同泰是黑龙江省医药商业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黑龙江,辐射吉林和内蒙古,经营产品包括中药、西药、保健品、日用品、医疗器械、玻璃仪器、化学制剂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医药工业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公司严格按照 GMP 的要求组织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在药品的整个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报告期内,面对日趋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保持战略定位,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2)采购模式:公司通过对供应链物料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深入研究,以招标采购、集中采购、战略采购等专业化管理方式控制采购成本;通过重新完善招标采购制度,不断优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公司建立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包括质量保证、价格竞争力、交货期稳定性等方面,实施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的科学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与优质战略供应商的合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同时,通过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于表现不佳的供应商,及时进行沟通改进或替换,确保持续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和供应商体系良性发展。通过物料需求计划的信息化管理、准时制采购订单管理等方式,合理控制库存,降低资金占用,实现高效、优质、低成本的供应链管理,通过采购模式持续改进和创新,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销售模式:公司顺应国家医药政策及医药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优化分销及零售渠道、专业医学渠道、商业管理渠道、电商渠道,在保证产品适应各类场景供应的情况下,全面满足零售终端、医疗终端和电商平台的业务发展需求。同时,顺应快速增长的全民健康需求以及保健品购物方式由传统线下向线上转化发展的趋势,依托已有的产品批文储备与品牌势能,并充分发挥电商的灵活性与效率,在电商全域全面布局保健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电商全渠道自营店铺全面开店运营、传统电商、兴趣电商和线上分销渠道业务全面的布局。

2、医药商业经营模式

(1)医药批发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旗下上市公司人民同泰开展的医药批发业务模式是依托已经建立的药品配送平台,针对医疗客户、商业客户开展全方位的药品配送服务。人民同泰根据客户需求从上游供应商(医药生产企业)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将药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合理调配资金,实现利润最大化。人民同泰医药批发业务以纯销业务为主,调拨业务为辅,批发业务配送的商品主要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人民同泰与国内合资企业及国内知名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与多家合资及国产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独家经销或一级经销协议,拥有稳定的购进渠道。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医疗客户,包括公立医疗客户(指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外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客户、政府开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终端客户(如诊所、门诊等),配送商品主要是省级政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和议价的药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二是商业客户(包括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B2B电商终端),配送商品主要是OTC产品及其他品种,配送品种广泛。人民同泰是国内知名的药品流通企业,拥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人民同泰自建的物流中心拥有一流的仓储设施设备,低温商品实现全程冷链运输,保证药品质量;在面向零售药店、医药经销企业的医药批发模式方面,人民同泰充分发挥批零一体化渠道服务、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提高对重磅新品的开发力度,持续扩大品种优势。目前已将配送网络拓展到吉林、内蒙古等黑龙江省外市场。

(2)医药零售业务经营模式

人民同泰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经营品种和物流配送能力,以直营连锁方式开展医药零售业务,利润主要来自医药产品购销差价。人民同泰医药零售业务采用集中化供应链体系,将零售业务的采购统一纳入集成化采购目录中,在药品配送环节对库存分布、订单时间及订货量之间的关系进行计算,统一规划物流进而降低零售平台公司与各节点企业运营成本。人民同泰积极打造标准化、专业化、模式化的门店经营模式,经过多年发展,人民同泰拥有“人民同泰”“新药特药”等零售品牌,旗下的人民同泰连锁公司拥有分布在黑龙江省内的众多零售门店,其营业收入排名黑龙江省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人民同泰依托信息化、数据化信息等创新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互通,打造“医药+互联网”健康服务平台。公司O2O模式的推广为公司带来客流和销售业绩的持续增长,黑龙江省主要业务区域均已全面融合线上和线下的药品零售服务,实现“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便利服务。报告期末,人民同泰旗下直营门店数量391家,其中哈尔滨市内门店250家,市外门店141家。零售门店加大会员营销力度,创新营销模式,拉动销售增长,会员人数达到237万人,会员销售占比74%。

(三)市场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实现了从化学原料药到制剂、中药、生物制剂、保健品以及医药商业的产业布局,产品管线具有行业领先优势,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布局。公司核心产品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制剂、双黄连口服液、拉西地平片及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等产品在各自同类产品中占有一定市场地位,补钙补锌系列营养补充剂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

(四)报告内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在工业板块,针对医药线下终端受到冲击的局面,着重掌控现金、保障利润、积极控制库存。同时,公司积极发掘市场机遇,关注到健康需求的增长以及线上兴趣电商中保健品消费者流量的增长,集中资源大力发展线上保健品业务。以此实现了工业利润的整体稳定和线上保健品业务的增长。在商业板块,公司针对行业政策变化与市场变化,在商业板块主动开展效率革命。商业批发重视提高客户质量和对终端网络的掌控力,零售着重提高品类管理与会员管理的效率,以此提高基本盘的盈利能力;同时积极发展DTP等新业务板块,获得新业务的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57亿元,同比增长11.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5亿元,同比减少15.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5亿元,同比增长 40.5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4-00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文广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六、关于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八、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促进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一、二、三、四、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4-00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晓萍女士、孙峙峰先生、尹世炜先生、刘墨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范围,属正当商业行为并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翁艳军

注册资本:9,38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77号

主营业务: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预计向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不超过333万元。

(二)关联方名称:GNC Holding,LLC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特拉华州

主营业务:各类维生素、草本及矿物质膳食营养补充剂、运动健身补剂、体重管理产品等保健品以及个人护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通过自有销售渠道销售第三方品牌产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GNC Holding,LLC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预计向GNC Holding,LLC采购其所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及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等不超过7,74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定价依据:

1、采购产品的定价依据: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双方在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定价。

2、销售产品的定价依据:公司按照销售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销售与关联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等业务系日常经营所需。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导致本公司在采购及销售方面与关联企业发生一定的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组成部分。关联销售方面,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固定客户,为公司产品的销售建立了稳定的渠道。关联采购方面,GNC HOLDINGS,LLC是上市公司GNC产品的供货商及经营许可方。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也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4-00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截至 2023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按照简化模型考虑信用损失,遵循单项和组合法计提。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母公司计提坏账准备644.39万元,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88.83万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48,062.14万元;合并计提5,157.74万元,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800.77万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89,285.1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低于成本价等原因,导致存货成本有不可收回部分,按单项存货不可收回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存货期末计量采用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母公司计提296.97万元,因资产价值回升母公司转回及转销1,066.34万元,期末余额为595.94万元;合并计提3,563.32万元,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及转销3,613.07万元,期末余额为7,492.93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母公司计提0万元,本年母公司因资产处置或报废原因减少15.48万元,期末余额为10,018.55万元;合并计提0万元,因资产处置或报废原因减少22.68万元,期末余额为13,480.29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采用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2023年公司商誉合并计提减值准备0万元,期末余额718.14万元。

(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公司在建工程合并计提减值准备80.64万元,期末余额6,031.99万元。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023年无形资产合并计提减值准备0万元,期末余额3,212.16万元。

(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3年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并计提减值0万元,期末余额2,273.47万元。

(八)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开发支出减值准备合并计提减值1,432.46万元;因项目终止,开发支出减值准备减少1,432.46万元,开发支出减值准备期末余额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合并计提10,234.16万元,转回金额为2,361.77万元,转销金额为3,074.75万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4,829.08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4-01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口服液一车间

数字化升级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口服液一车间数字化升级项目

● 投资金额:总投资4,97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三精制药自有资金。

●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可能存在技术、市场、GMP符合性检查等风险,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上述风险,详见本公告“项目风险分析”部分。

一、投资概述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精制药为公司口服液生产基地,基地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根据公司规划,拟对三精制药口服液一车间灭菌、包装工序进行工艺布局调整,引进自动灭菌系统及装箱码垛系统;完成SCADA系统建设,搭建厂级MES平台;在数字化系统投入使用的同时,为后续车间接入预留端口。本项目总投资4,97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三精制药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口服液一车间数字化升级项目建设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4,9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2,408.97万元的1.05%,过去12个月公司累计进行的投资项目总额16,718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5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三精制药口服液一车间数字化升级项目建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三精制药口服液一车间数字化升级项目建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口服液一车间数字化升级项目

建设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

建设原因:公司为响应国家“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推动公司工业板块高质量发展,拟对三精制药口服液一车间进行自动化、数字化升级,有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能和柔性、降低生产成本。

建设方案:本项目升级改造面积约为6,100平方米。项目将按照药品生产规范要求升级,升级后的车间将采用自动化、数字化生产设备,其中包括洗烘灌轧联动线、自动灭菌周转系统、自动灯检机、高速贴标机、自动装箱码垛等。

建设周期:预计9个月。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拟投入资金4,97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三精制药自有资金,以上投入资金为初步测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9个月,项目建成后,生产车间自动化、数字化程度将得到提高,将使产品灌装至成品码垛全流程自动化联线,优化生产环境,确保产品稳定生产,降低产品混淆及差错风险。

三、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数字化升级将提高公司整体自动化、数字化水平,有利于产品稳定生产,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数字化升级完成后,公司将在口服液生产技术和设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实现了工艺布局的科学合理,生产过程的实时化、数据化、可视化、透明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

五、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的数字化升级项目,虽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设备及技术进行建设,但从项目建设到投产之间存在时间差,使公司面临药品生产工艺及现代制剂制备技术不断革新带来的技术落后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口服液技术工艺符合GMP要求,同时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经验积累,在工艺技术储备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其中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使用的超饱和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2.市场风险

口服液产品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若在数字化升级过程中产品供应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存在丢失部分市场的风险。

应对措施:本项目采取分步零散施工方式进行,公司将合理调节车间停产时间。同时在数字化升级期间,公司将通过连续生产的方式,保证产品供应,满足市场需求。

3.GMP符合性检查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的数字化升级项目完成后,尚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虽然公司在GMP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仍存在不能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GMP要求推进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严把质量关,同时做好过程管理以及人员培训,确保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如期投入使用。

公司将积极关注项目建设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4-01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公益组织捐赠价值不超过3,700万元人民币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用于开展扶贫济困、乡村振兴、一老一小、突发灾害等公益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捐赠事项概述

捐赠物资: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的药品及医疗器械

物资总价值:不超过3,700万元人民币

捐赠用途:用于开展扶贫济困、乡村振兴、一老一小、突发灾害等公益活动。

二、捐赠协议的主要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甲方)与黑龙江省慈善总会、黑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公益组织(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物资,用于乙方开展公益活动使用。

2.甲方应保证捐赠的物资符合国家质量及安全标准。甲方需提供企业资质、产品资质、公允价值证明等材料。

3.甲方按照双方约定时间负责将捐赠物资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在途风险及物资运输等相关费用。

4.甲方对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正、透明地开展公益活动,不得在公益活动中从事商业行为。

6.乙方应如实向甲方答复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是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表现。本次对外捐赠物资为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4-01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序推动,根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行权情况,公司总股本减至2,521,278,976股,公司注册资本减至2,521,278,976元。根据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

二、其他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对《公司章程》第十二条的公司经营宗旨进行修改。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此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4-00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154.57亿元,同比增长1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亿元,同比减少15.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5亿元,同比增长40.5%。根据公司2024年工作指导思想及具体业务工作安排,公司计划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4.61亿元,同比增长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3亿元,同比增长8.5%。

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经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

三、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490,768.91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72,271,729.60元,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217,762,498.51元。

因2023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所以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坏账准备合并计提5,157.7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合并计提3,563.32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合并计提80.64万元,开发支出减值准备合并计提减值1,432.46万元,2023年度合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234.1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关于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核销存货的金额合计为352.40万元。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晓萍女士、孙峙峰先生、尹世炜先生、刘墨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向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不超过333万元;向GNC Holding,LLC采购其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及向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等不超过7,7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241.70亿元,用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保函、中期票据等业务。

八、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向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45万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