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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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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产品等。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投资资金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授权的总额度。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六、风险管控

1、投资风险:

(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总经理根据《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该等投资决策,财务部负责实施。

(2)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也将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3)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以保值增值为目的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全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216,545.28元,未分配利润171,026,516.68元;母公司净利润168,150,353.52元,未分配利润71,658,178.19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现金流状况,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原则上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计划、资金需求以及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等因素,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各种因素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并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更好地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企业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收购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62.54%股权时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5,524.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一)商誉的形成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19,735.75万元购买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金宝电子63.87%股权,以发行102,689,322 股股份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评估基准日为2021 年8 月31 日,标的资产过户日为2022 年9 月6 日。宝鼎科技对金宝电子本次收购形成24,686.07万元商誉。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有关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商誉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金宝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铜箔、覆铜板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及行业周期因素和终端客户去库存因素影响,叠加地缘政治冲突导致的国内企业与国际供应链联系减弱影响,国内手机、电脑、家电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终端市场需求下滑,2023年度国内铜箔、覆铜板行业订单不足,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铜箔、覆铜板销量未达预期。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2672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金宝电子实现的净利润数4,615.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17.22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20.75%,未能实现2023年度承诺的业绩。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对未来经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后,谨慎判断公司收购金宝电子63.87%股权(2023年3月金宝电子增资后降为62.54%)形成的商誉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

(三)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收购金宝电子62.54%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因并购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形成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529号)。经过评估人员测算,该资产组(CGU)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69,000.00万元,因此含商誉资产组(CGU)可收回金额为169,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宝电子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95,166.91万元,金宝电子含商誉资产组减值26,166.91万元,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40.27万元,2023年度公司收购金宝电子62.54%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5,524.52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524.52万元,影响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5,524.52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524.52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3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金宝电子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9日、2022年4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本公司通过向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电子”)等13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63.87%股权,并向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全资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9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金宝电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新增覆铜板及铜箔资产和业务。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承诺概况

根据宝鼎科技与永裕电子、招金集团于2022年3月15日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永裕电子、招金集团承诺金宝电子在2022年、2023年、2024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5,253.55万元、20,809.76万元、25,041.45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61,104.76万元。

永裕电子、招金集团承诺金宝电子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单独核算,不纳入本次业绩承诺的范围之内。

金宝电子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由上市公司届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确定。

(二)补偿时间及计算方式

在每个业绩承诺年度,如果金宝电子的实际净利润低于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则就其差额部分,由永裕电子、招金集团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比例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具体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永裕电子、招金集团各自当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方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各自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

当年应补偿股份计算结果余额不足1股的,按1股处理。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若任一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送股等除权事项,相关应补偿股份数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或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永裕电子、招金集团仅按其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签署日拟转让股权占金宝电子的比例承担其业绩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包括转增或送股取得的股份)为限进行业绩承诺所涉及的股份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4]0011002672号《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金宝电子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17.22万元。低于承诺的净利润20,809.76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20.75%,金宝电子未能完成本期业绩承诺。

四、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金宝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铜箔、覆铜板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宏观经济下行及电子信息行业需求萎缩等因素对金宝电子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国内手机、电脑、家电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终端市场需求持续下滑,同业竞争加剧,金宝电子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出现下滑,导致金宝电子2023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五、后续措施

公司将多措并举应对不利的国际、国内环境,持续关注金宝电子的经营情况,加强对其管理工作,通过调整优化产品结构、降低运营成本费用、加大激励措施等,提高金宝电子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努力实现承诺业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本次交易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

六、致歉声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张旭峰先生、总经理朱宝松先生对本次交易标的金宝电子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能实现,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原因

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河西金矿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8,445.48万元收购山东金都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公司”)100.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河西金矿公司100.00%股权,河西金矿公司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股权交易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

本公司与河西金矿公司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招远市政府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河西金矿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鉴于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

因上述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变化调整,本公司相应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一02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宝鼎科技母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推进公司覆铜板及铜箔业务和黄金采选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国投”)及股东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林实业”)、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禾置业”)同意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需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金都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招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95%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24%股份;李林昌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永裕电子的实际控制人,李林昌先生持有昌林实业88%股权;玖禾置业为李林昌外甥女婿曲少坤通过招远市钰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51%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都国投、招金集团、昌林实业、玖禾置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浩文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4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温泉路118号1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选矿;贵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乐译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28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8号1号楼

经营范围:金矿勘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矿山机械制修;经济林苗种植、销售;果树种植;果品收购、销售;塑料制品、浮选用黄药、石材、矿山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黄金、白银的购销及加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采、选、氰、冶、工程勘探及水处理的试验开发及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新工艺及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林昌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5日

注册地: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南首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殿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8月5日

注册地:山东省招远市泉山片河东路218号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金都国投及招金集团、昌林实业、玖禾置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金宝电子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金都国投、股东招金集团、股东昌林实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支持,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担保金额为118,903.0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类担保73,670.00万元,承兑汇票类担保19,900.00万元,信用证类担保12,000.00万元、黄金租赁13,333.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截止本披露日,金宝电子向非金融机构(宝金铜板)借款余额为0万元;

2)关联方为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为19,90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额度19,900.00万元,其中:金宝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开票金额19,9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19,900.00万元。关联方为公司国内信用证担保金额为12,00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额度12,000.00万元,其中:金宝电子信用证开票金额12,0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12,000.00万元

六、相关方意见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2、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会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提案14.00、15.00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非累积投票提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或持股凭证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4月2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办。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琳 赵晓兵

联系电话:0571一86319217 传真:0571一86319217

邮箱:bdkj@baoding-tech.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1106

5、会议召开时间、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2;投票简称: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关联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9:30在宝鼎科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31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8人,实出席表决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丁洪杰委托董事陈绪论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旭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谭跃、杨维生、王世莹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3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3,041,540,814.34元,同比上升69.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216,545.28元,同比上升161.30 %。上述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计,公司2023年全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216,545.28元,未分配利润171,026,516.68元;母公司净利润168,150,353.52元,未分配利润71,658,178.19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现金流状况,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生产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下转99版)

(上接9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