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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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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4-031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桃李面包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青 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005-4010单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吴学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盛雅莉女士、吴学群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侯强先生、魏弘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执行总经理吴学亮、董事会秘书张银安、财务负责人孙颖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01《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吴学群、吴学亮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为逐项表决议案,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

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以上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通过。

议案8中的8.0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议案13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吴学群、吴学亮薪酬的议案》、议案14《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吴志刚、吴学亮、吴学群、盛雅莉、吴学东、肖蜀岩、盛龙、盛利、盛雅萍、盛杰、盛玲、费智慧回避表决,涉及回避表决股份数1,010,044,698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丁明明、王新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