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户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0.3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募集资金销户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6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33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19元,共计募集资金59,676.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9.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767.0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84.9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68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9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59,330.15万元(含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累计投入进度106.55%。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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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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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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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本次全部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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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理财收入和利息收入。
四、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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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注销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 0.3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出至普通账户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办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的销户手续,待上述募集资金项目销户手续办理完成后另行披露。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 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