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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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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02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96,225,4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送红股0.0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为电力设备业务,主要为变压器分接开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全生命周期的运维检修;此外还有电力工程业务,主要为新能源电站的承包、设计施工运维;以及数控机床业务一一成套数控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创历史新高,这主要得益于公司核心业务电力设备业务的行业景气度在不断上升,产品需求快速提高。2023年公司分接开关产品的市场认可度进一步提升:在特高压领域,公司与客户签订特高压产品批量化销售商业合同;公司参与研制的特高压分接开关被国家能源局列为第三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名单;分接开关产品首次被应用于国内核电领域;首台套115kV移相变压器分接开关实现正式投运等。这些都充分表明公司在分接开关领域的技术实力在不断增强。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1亿元,同比增长14.57%,其中电力设备业务营业收入达到16.25亿元,同比增长20.4%,这主要得益于国内电网投资、工业用电、海外市场等领域的需求持续增长;同时,分接开关海外市场直接出口收入2.42亿元,同比增长72%。检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7亿元,同比减少5.81%;数控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2亿元,同比增加7.69%;电力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同比减少29.34%。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亿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0.90%和46.48%。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电力设备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主要得益于其产品结构改善和海外收入占比的提升;受美元存款利率提升的影响,公司财务费用大幅减少,比上一年度下降2054.8万元;近年来的销售费用率持续下降,报告期为10.8%,比上一年度减少0.9%。报告期,公司实现经营性净现金流6.2亿元,不仅实现了收入利润的增长,更保持了高质量的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04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1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毅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江秀臣先生、崔源先生、张坚先生、陈栋才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陆维力先生汇报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574,580,035.6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458,003.57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796,920,664.75元。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896,225,43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92,923,987.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肖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借款等融资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融资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融资额度之前,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融资合作机构协商确定,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与融资合作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该额度范围内的具体融资项目,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制度》。

2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4、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05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1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尤德芹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896,225,43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92,923,987.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议案授权内容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修订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机制,完善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06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或“公司”)、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制造”)及下属子公司上海华明高压电气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高压”)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拟与关联方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科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肖日明的配偶沈琼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房屋租赁,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80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1,488.99万元。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肖毅回避表决。此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经营范围:工业空调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通信工程,网络工程,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合计15,266.53万元,负债合计12,861.31万元,净资产合计2,405.2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361.59万元,净利润669.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沈琼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肖日明的配偶。

姓名:沈琼仙

身份证号:3101041939********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明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沈琼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肖日明的配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华明科技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出租的房产产权清晰,目标房屋上已经被设置抵押权,但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其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可使用、可租赁的状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办公。沈琼仙出租的房产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形。华明科技、沈琼仙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具有相关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华明科技将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位置的部分房产分别出租给公司、上海华明和华明高压使用,华明装备租赁面积为3,307.20平方米,上海华明租赁面积为3,980.52㎡、华明高压租赁面积为5,467.98㎡。上述房产用于日常办公及生产活动。

上述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一)公司与华明科技签署的主要条款

出租方(甲方):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房屋座落: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厂房的地上3层(建筑面积为1719.9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面积为1587.3平方米)、地下车库(共计45个车位)

2、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22年12月1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

(二)华明制造与华明科技签署的主要条款

出租方(甲方):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位置,出租面积为3980.52㎡。

2、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华明高压与华明科技签署的主要条款

出租方(甲方):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华明高压电气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1、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位置,出租面积为5467.98㎡。

2、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沈琼仙将自有房产租赁给上海华明使用,租赁面积为204.37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业务,属正常的商业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预计将产生的关联交易合同额占公司经营性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07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合计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净资产的50%,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总资产的30%。被担保方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明装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该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制造”)、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法因”)、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上海华明高压电气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高压”)、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工程”)共同使用,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本事项尚需经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3日

注册资本:3911.22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除专项)(生产,销售,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明制造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华明制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6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彬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222号附属用房301-325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山东法因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山东法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建民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电力设备、有色金属;电器元件及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对外贸易;机械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征电气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长征电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上海华明高压电气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邬桥镇安西路6号

主营业务:高低压电气开关、电力设备、输变电设备、机电设备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明高压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华明高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亦军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浦卫公路2288号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专控项目除外)的销售,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明工程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华明工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与有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署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等手续,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4.6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206,295.48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0,327.91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5.02%。公司无逾期债务、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24〕008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为适应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小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交易额度及保证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交易额度及保证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交易对方: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

(六)资金来源: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下转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