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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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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0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方”)与新疆昌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签订了《新疆昌东发电有限公司1*660MW超超临界机组间接空冷系统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新疆昌东发电有限公司1*660MW超超临界机组项目提供间接空冷系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昌东发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易嘉;

3、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环城西路451号701室(火烧山);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需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需方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7、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间接空冷系统;

2、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68,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捌佰万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

3.2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20%;

3.3提货款为合同总价的30%;

3.4到货款为合同总价的25%;

3.5运行款为合同总价的5%;

3.6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

4、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由一方主邮箱发送邮件至对方主邮箱,同时抄送对方副邮箱及己方副邮箱,对方收到邮件后3日内(含当日)用主邮箱回复另一方主邮箱,同时抄送另一方副邮箱及己方副邮箱,双方相互按照要求邮件后即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签发最后一台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且需方与供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结清为止结束。

6、违约赔偿条款:

6.1部分性能考核索赔:

6.1.1性能考核;供方提供的散热器间接空气冷却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在极端最高温度45℃和极端最低温度-45℃下满足需方的额定降温要求,如不满足一次,货款结算总金额无条件相应扣减1%,以此类推。

6.1.2其它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本合同和技术协议要求指示,若低于上述指标,则每降低1%,货款结算总金额无条件相应扣减1%,以此类推。

6.2本合同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因素,双方不再做任何调整,履约过程中,供方任何形式的涨价要求、变更付款方式要求、取消中止合同要求或有损需方利益的其它要求皆视为供方单方违约,供方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3设备本体制造不得外包,如需外包,需经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供方单方违约,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低于外包金额的10%。

6.4供方不按本合同及需方要求时间(最迟不得超过72小时,以需方电子邮件为准)电话/视频指导或者到需方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及处理突发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由供方向需方支付不低于¥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5若供方延期交货,则每延期一天,供方按未交货部份金额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延期交货超过30日时,需方有权拒收此延期交货部份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652,205,492.85元的10.43%;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24年、2025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营业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