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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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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30 公司简称:内蒙新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4,820,341.88元。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3,52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085,350.00元(含税)。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并强调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这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文化企业布局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2023年行业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文化产业势头向好,展现出较强的韧性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7.3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以下简称“文化企业”)调查,2023年,我国文化产业总体呈现出恢复向好的态势,重点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文化产业规模扩大。2023年,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近13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8.2%。我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利润11,566亿元,比上年增长30.9%;营业收入利润率为8.93%,比上年提高1.55个百分点;其二,文化服务业支撑作用增强。2023年,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67,7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增速明显快于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整体水平;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比重为52.3%,占比高于上年2.7个百分点;对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85.4%;其三,九大文化行业整体向好。与上年相比,2023年文化产业9大行业呈现出“八升一降”的局面。其中,新闻信息服务比上年增长15.5%;内容创作生产增长10.7%;创意设计服务增长8.7%;文化传播渠道增长11.9%;文化投资运营增长24.4%;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增幅最大,增长达63.2%;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增长0.4%;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增长3.3%;文化装备生产下降2.6%。

(二)数字服务对文化产业的驱动作用突出

数字服务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52,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快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7.1个百分点。文化新业态行业对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0.9%。其中,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数字出版、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互联网搜索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6个行业小类营业收入增速较快,分别为24.0%、21.6%、19.4%、19.3%、17.9%和16.5%。

(三)政策支持激发文化产业新活力

当前,国家对文化产业高度重视并大力扶持,中央和地方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扶持文化企业,提振文化消费,进一步增强了行业发展信心。同时,在新兴技术的加持下,文化产业再次迎来新机遇,能够为社会大众提供多元丰富的文化消费体验,日益满足社会大众的文化消费新需求。

(一)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以出版物发行为主业的全国优秀文化企业,以建设书香社会,引领社会风尚,传承优秀文化为使命。多年来深耕于“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等业务,坚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弘扬正版、诚信经营,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以发行业务为核心,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提升公司服务质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文化消费

公司通过加强实体书店的管理,创新模式,挖掘潜力,提高实体书店管理水平。依托“七进工程”和“鸿雁悦读”两个重点文化项目,深入推进业态融合、深入推进渠道融合、深入推进创新融合。以项目为牵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贯通城乡的发行网络体系,加强多业态融合、延伸服务渠道,赋予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新兴产业和传统主业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将新华书店打造成为当地的文化会客厅和文化地标。

2.教育服务

公司通过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引进培育“两手抓”,促进结构优化,强化多元支撑,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公司以覆盖全区的教育服务网络及教育服务专员体系,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及师生提供教材教辅、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等相关教育服务,并以打造教育服务知名品牌为目标,持续升级覆盖全区的教育服务网络体系,打造内核坚实稳固、外延同频共振的教育产业渠道生态链。

3.现代物流

公司以呼和浩特市物流基地为中心,以盟市物流中心为节点,以旗县物流仓储为单元,加快建设功能完善、辐射全区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打通服务学生、服务读者的“最后一公里”,服务好传统产业,为做全、做长“两教”提供有力保障。完善全区盟市、旗县仓储物流升级改造。制定可行的物流服务考核制度,实现物流标准化建设、业务流程、配送服务、安全生产“四个升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0亿元,同比增长1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亿元,同比增长17.55%,公司经营指标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4-013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调整及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1、拟终止“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后续将用于“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和“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拟分别投入5,000万元和3,000万元。

2、拟将“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投资总额调增6,9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增5,000万元,此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内部结构、部分子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拟将“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增4,4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增3,000万元,此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及部分子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3、拟对“智慧运营管理体系升级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内蒙新华”)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分别进行终止、调整及延期。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38.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448,15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51,555,393.1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33,892,756.8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于2021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2,8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056,153.7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2,836,603.0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 241Z0006号)。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涉及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后续将用于“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和“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拟分别投入5,000万元和3,000万元;拟将“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投资总额调增6,9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增5,000万元,此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内部结构、部分子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拟将“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增4,4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增3,000万元,此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及部分子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拟对“智慧运营管理体系升级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及原因

1、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1)项目情况概述

本项目分为“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和“智慧书城运营平台”两部分。

①智慧书城网点体系:该项目原计划三年内,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六地,购置房产方式新建书城;在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 65 号、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西大街 22 号、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西侧新华书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大街 137 号四地,升级改造原有门店。通过新建书城和升级改造原有门店的网点,以创新的方式重塑阅读空间,结合新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引入文化、创意、休闲、培训、咖啡、简餐、文化市集等多级业态, 建设时尚阅读体验区、新媒体互动体验区、趣享生活体验区三大体验区,强化书店的阅读体验服务及多元文化消费功能。

②智慧书城运营平台:该项目包括智慧书城互动体验区、智能O2O服务平台和会员管理平台。智慧书城互动体验区将结合独具公司特色的体验式APP,打造线下三大体验区;智能O2O服务平台分为智能O2O服务系统研发、新一代智慧书城运营平台升级与门店终端配套设备升级;基于会员信息消费系统所研发的会员管理平台则包括会员关系管理系统、会员数据分析系统和会员服务系统三大会员系统。

(2)调整前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50,218.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0,218.00万元,分36个月投入。本项目企业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39%,投资利润率为7.50%。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支付893.34万元。

(3)调整投资金额的具体原因及原因说明

基于对当前和未来市场趋势的深入分析,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布局,围绕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区加大资金投入。公司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将项目投资总额调增6,917万元,由50,218.00万元调整为57,135.00万元,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增5,000万元,由50,218.00万元调整为55,21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调整后的项目情况

调整后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7,135.00万元,使用公司募集资金55,218.00万元进行建设,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项目调整前计划投资与调整后计划投资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后,按调整后的项目投资额测算,“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建成后,所得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1.48%,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89年(含建设期2年)。

2、智慧化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

(1)项目情况概述

本项目分为“智慧物流网点体系”和“智慧物流运营管理平台”两部分。

①智慧物流网点体系:该项目拟原计划三年内在呼和浩特市建设物流总部基地,并在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新建物流场所作为物流中心节点,以旗县现有物流仓储为单元,打造辐射全区、功能完善、自成体系的现代化物流网络,以先进的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利用物联网技术对物流的管理模式和作业方式进行变革,建立“物联网+图书+大数据”的新型智能化出版物流通模式,整合自治区文化产品资源,实现提升自治区文化产品物流配送效率,提高仓储、配送专业化、标准化服务水平。

②智慧物流运营管理平台:公司借助智能物流供应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对公司的物流信息化应用进行升级改造,通过统一规范的信息标准实施,提升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水平,同时也建立起与上游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交换平台,使标准贯穿于整个业务流程中。智慧物流运营管理平台,将实现对物流体系的存、拣、配业务的全面信息化支持,并配合物联网新技术,使得物流业务高效智能。

(2)调整前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额为30,018.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0,018.00万元,分36个月投入。本项目企业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98%,投资利润率为11.78%。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支付6,185.59 万元。

(3)调整投资金额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和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进行优化配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和工程施工实际结算金额,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项目投资总额调增4,495万元,由30,018.00万元调整为34,513.00万元,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增3,000万元,由30,018.00万元调整为33,01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调整后的项目情况

调整后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4,513.00万元,使用公司募集资金33,018.00万元进行建设,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项目调整前计划投资与调整后计划投资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后,按调整后的项目投资额测算,“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建成后,所得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9.41%,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42年(含建设期3年)。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公司相关建筑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项目建筑施工进度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致使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为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结合各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相应延长,并结合市场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对部分子项目进行终止、新增,具体情况如下:

注:包头智体书香苑网点体系升级项目、海拉尔网点体系升级项目、乌兰察布市供应链一体化建设与兴安盟供应链一体化建设为新增建设项目;赤峰市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兴安盟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西街网点体系升级项目、乌兰察布市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巴彦淖尔市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计划终止。上述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下文“(五)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之1、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及2、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六)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1、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1)项目情况概述

“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原计划在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建300㎡网点,现拟变更实施方式为改建。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原因

随着经济形式的起伏,原建设地址所在商圈近年客流量下滑,海勃湾区新建网点项目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经研究,现有网点经升级改造后可以继续满足当地的经营需求。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对原计划在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建300㎡网点的实施方式变更为改建。

(四)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1、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

(1)项目情况概述

“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在赤峰市红山区配置8000㎡的物流中心,现拟变更地点于赤峰市松山区。

(2)项目变更地址及变更原因

内蒙古赤峰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作为内蒙新华全区物流业务在东部地区的重要中转地,由于原拟参与红山物流园区招拍挂的项目用地使用面积有限,且赤峰市物流业务集中在松山区物流园区附近,为了满足全区未来4-5年物流业务运营需求、考虑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与赤峰市红山区政府、松山区政府协商,决定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兴业路以东、东方红大街以南、III02-04-02地块以西、III02-04-07地块以北”,有效规划用地面积为29,763.69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五)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1、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1)项目情况概述

“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原计划在赤峰市松山区新建6000㎡网点,在兴安盟乌兰浩特乌兰西大街改建1000㎡网点,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建520㎡网点,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路西街改建800㎡网点,在乌兰察布市集宁民建大街137号改建500㎡网点。

(2)项目终止的原因

赤峰市松山区新建6000㎡网点原计划是与赤峰市图书馆合建文化综合体项目,因合作方原因取消该项目。经调研,部分地区书店根据最新当地城市规划、书店市场需求,新店开业不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兴安盟改建网点项目、巴彦淖尔市新建和改建网点项目及乌兰察布改建网点项目继续实施必要性不大,故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的前提下,对上述网点项目予以终止。

2、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

(1)项目情况概述

“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工业园区配置5,000㎡的物流中心,原计划投入1,436.00万元。

(2)项目终止的原因

因近几年市场环境的影响,巴彦淖尔市学校生源流动性较大,有逐年减少的趋势,未来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经研究巴彦淖尔市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已不能满足规划目标。出于对企业经营和市场环境的谨慎性考虑,以及对资金利用效率的考量,遂终止巴彦淖尔市新华书店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

3、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情况概述

“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通过教育信息化2.0建设,根据上游各类智能教育装备、软件厂商的技术特点,结合下游客户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智慧校园产品及软件建设,形成集研发、运维和销售为一体的现代智慧教育服务体系。

(2)调整前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额为2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分36个月投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0万元。

(3)项目终止的原因及资金投向

原项目设计阶段,我国在线教育行业发展迅速。原项目的设计顺应当时信息技术和在线教育的发展趋势,适应转型融合需要,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转型。2022年3月28日,教育部正式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包括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已初步构建起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智慧教育体系。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发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提出,要“建设智能化校园,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利用现代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育服务业态,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在国家战略推动教育信息化进程的大背景下,由政府主导并投资建设的教育信息化平台发展迅速,以企业为主导的在线教育市场占有量逐级减少。基于以上情况,公司认为继续实施原项目的难度和投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故终止该项目。

终止后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和“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拟分别投入5,000.00万元,3,000.00万元。

(六)新增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1、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1)项目情况概述

“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计划在包头市青山区建设包头智体书香苑网点体系升级项目,面积为2282.1㎡;计划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建设海拉尔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2)项目新增原因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更好推动青山区地区文体事业发展,助力文化强国、健康强国建设,新增包头智体书香苑网点体系升级项目,用于民众日常开展体育运动、青少年体育文化培训等,构建特色文体综合体。

呼伦贝尔市党政机关单位已整体搬至海拉尔新区办公,海拉尔新区人口数量增大,已建设成为集办公、学校、居民区、休闲场所及医疗机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新区,公司作为文化宣传主阵地在新区无营业网点,无法满足广大居民的文化需求,在企业品牌宣传方面稍显薄弱,故计划在海拉尔河东新区新增海拉尔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2、智慧化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

(1)项目情况概述

“智慧化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计划在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工业区黄茂营街东、平四路北迎宾大道西侧新建乌兰察布市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土地面积6434㎡;计划在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胡尔勒街南侧新建兴安盟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土地面积2822㎡。

(2)项目新增原因

因业务发展,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自有库房不能满足全市教材教辅存放需求,一直使用承租库房,考虑到公司发展需要,计划新建库房一处,用于乌兰察布地区中小学教材教辅、大中专教材、“草原书屋”书籍等商品的到货存储、拆包分拣、打包配送等。

内蒙古兴安盟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扎赉特旗分公司因近年来图书业务快速发展,其原有库房仓储能力已不能够满足教材教辅存储发行需求,致使多年来始终在租赁库房运营。因此,为提升发行服务质量能力,有效降低运营成本,经公司研究,计划新建一处库房。

三、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原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主要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一)政策监管风险

实体书店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领域。在发行产业发展过程中,实体书店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同时,国家对于实体书店信息化的应用领域如智慧书店的发展持积极态度,这也为实体书店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若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相关审核、资质政出现变化,有可能对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1、新营销模式带来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线上图书销售呈现显著增长趋势,线上销售的出现对线下书店分流作用日益明显。相比线下渠道,线上渠道在面向客户时具有价格低廉、品种丰富、配送便捷、活动促销等吸引消费的特点,同时还具有无租金成本、信息化程度高、采购仓储物流的规模效应等优势。未来,线上渠道对线下实体书店销售规模的分流趋势可能长期存在,有可能对公司零售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如公司不能及时顺应时代发展,提高门店经营管理水平,提升集约化经营水平;不能适时介入数字出版、教育服务等领域,公司将在业态转型中错失发展机遇,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竞争优势降低的风险。

2、数字出版技术带来的风险

数字出版作为出版业与高新技术相结合所产生的新兴出版业态,在内容生产、产品管理、产品形态、流通渠道、阅读媒介等方面与传统出版发行存在显著差异,对于传统的书面阅读习惯、教学媒介材料等,形成了一定的替代效应,进而会挤压传统纸质出版物的市场空间。如公司不能顺利实现向数字出版、教育服务等领域进行拓展,将可能对公司市场地位的提升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应对措施

为了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公司积极开展线上销售渠道的布局。公司创建了小程序“内蒙新华马上购”,累计发展会员二十余万人。同时,公司在内部选拔培养主播进行直播带货。这种模式结合了线上互动和线下实体店的优势,将传统的书店购物体验通过互联网直播平台推广给更多的观众,拓展了客户群体,提升品牌知名度,实现线上线下的无缝对接。

公司将持续、密切跟踪市场动向、客户需求、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相关政策等变化,并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降低市场竞争、政策监管等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事项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的事宜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4-017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签章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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