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9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披露了编号为临2024-008号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对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具体补充如下:
增加内容:
1、中信银行拉萨分行同意给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授信金额 14,000 万元,敞口 8,0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 1 年,方式为保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法定代表人刘良坤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该笔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该笔业务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等任何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2条规定,该笔业务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但因业务需要,属于自愿披露。
除上述补充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8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拉萨分行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拉萨分行”)申请综合融资人民币14,000 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以提款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一年期LPR同档利率执行。综合融资项下,具体产品实际用款期限以合同为准。本次融得资金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贷款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中信银行拉萨分行同意给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授信金额14,000万元,敞口8,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1年,方式为保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法定代表人刘良坤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笔业务纳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列”统一管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注:授信敞口:指银行不能或没有被风险缓释措施覆盖的风险部分;授信金额:在敞口基础上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保证金部分。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