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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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用塑料流体管路产品及其零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专注为下游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以尼龙等高分子材料为主要原材料的汽车燃油管路总成、汽车蒸发排放管路总成、汽车真空制动管路总成、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管路总成、其他流体管路、汽车流体控制件及紧固件、其他部件等共计7大类、4,000余种规格产品,其具有耐高温、耐高压、耐腐蚀、防渗透、密封性好等特点,适用于燃油车及新能源车、储能系统等。公司分别为国内30余家整车厂和100余家汽车零部件厂商直接配套产品。公司已广泛布局30多家新能源产业链客户,遍布整车、动力电池、热管理系统、储能等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新能源客户结构。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在发动机燃油动力系统和热管理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车身部分。燃油动力系统产品主要应用在使用内燃机的纯燃油车及插混新能源车的油路系统和蒸发排放系统;热管理系统相关管路产品主要应用在新能源车的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底盘以及空调暖通、热泵部分;制动系统主要是刹车真空助力;车身部分包括车身排水及喷水清洁部件。另外公司也生产并销售大量管路相关的紧固件、连接件和流体控制部件及涉及油箱、底盘、车身、内饰、电气系统的塑料覆盖件、结构件、功能件等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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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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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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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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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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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1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228.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796.7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43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9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天健验〔2023〕8-19号《验资报告》。
2、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溧阳经济开发区投资人民币2.8亿元,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新能源汽车流体管路系统智能化工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编号:2023-013)。2023年9月8日,项目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溧阳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1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已完成新能源汽车流体管路系统智能化工厂可研报告、环评报告表等文件的编制工作,已报名参加土地竞拍。如后续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