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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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来源
江苏信托用于投资信托计划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4年6月-2025年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购买信托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经营风险、担保措施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和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信托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信托计划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信托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信托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适度地购买信托计划,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原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和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机械”)已不是公司股东,也不是公司关联方,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针对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已不再适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承诺内容
(一)公司首发上市前,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作为公司股东,出具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1、本公司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前未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2、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3、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4、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地位,就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上市公司必须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5、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上市公司相应损失。
7、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8、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二)公司首发上市前,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作为公司股东,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本公司现郑重声明并承诺,保证本公司以及所有参股、控股公司或者企业,除与上市公司合资或者合作且由上市公司控股的以外,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交易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保证不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在任何一项交易中给予上市公司优于给予任何其他独立第三方的条件。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三)公司重组时,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如下: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且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5)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2019年至2021年期间,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先后将所持公司股票无偿划转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不再是我公司股东,但其作为国信集团下属企业,仍为国信集团一致行动人,因此相关承诺仍继续履行。
2023年7月,根据《省国资委关于有关省属贸易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苏国资[2023]65号),我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将其持有的舜天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苏豪集团,故舜天集团及其子公司舜天机械不再属于国信集团一致行动人,也不再是我公司的关联方。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针对我公司做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不再适用。
公司如与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其发生交易,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针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等方面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定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文进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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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本次会议的议案5、议案7-10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4、独立董事温素彬先生、张洪发先生、张利军先生将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无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联系人:马香香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须在2024年5月6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8
2、投票简称:苏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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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5月8日当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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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约调研”小程序,点击“网上说明会”,搜索“江苏国信”即可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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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李正欣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顾中林先生和独立董事温素彬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