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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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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暨权益变动公告

2024-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4-020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暨权益变动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3月26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科学”或“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黄伟鹏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马渲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12,909,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206%,以偿还其在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到期质押债务。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 2024年4月10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股份数量为 12,909,975 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相关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1月14日,黄伟波、黄伟鹏、黄侦凯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5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4.7948%,具体如下:

注:本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原因造成。

2、2024年4月10日,黄伟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909,9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06%。

三、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实际控制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25,814,4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5865%。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84,844,7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5857%。

注:本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承诺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西陇科学

股票代码:002584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少群、黄伟波、黄伟鹏、黄侦凯、黄侦杰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4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黄少群的基本信息

(二)黄伟鹏的基本信息

(三)黄伟波的基本信息

(四)黄侦凯的基本信息

(五)黄侦杰的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它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黄少群、黄伟波、黄伟鹏、黄侦凯、黄侦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之前,黄少群持有西陇科学12.73%的股份,黄伟波持有西陇科学10.6017%的股份,黄伟鹏持有西陇科学11.3506%的股份,黄侦凯持有西陇科学1.2983%的股份、黄侦杰持有西陇科学2.605%的股份。上述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8.5865%的股份。上述5人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为偿还其股份质押融资,减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的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及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1月14日,黄伟波、黄伟鹏、黄侦凯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5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4.7948%,具体如下:

2、协议转让

黄伟鹏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 “甲方”)于2024年3月24日与马渲(以下称 “乙方”)及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黄伟鹏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马渲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2,909,975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06%,以偿还其在华鑫证券的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本次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每股)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拟转让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70%,即5.992元/股;转让股数为12,909,975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77,356,570.2元。受让方承诺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西陇科学: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况,质权人已经出具了同意函。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出让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截止本次权益报告披露日,黄伟鹏质押西陇科学股票18,413,025股,黄少群质押西陇科学股票20,500,000股、司法冻结西陇科学股票7,760,000股。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承诺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少群 签名:

黄伟鹏 签名:

黄伟波 签名:

黄侦凯 签名:

黄侦杰 签名: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