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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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40股,占总股本的0.0018%,涉及3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21元/股,回购金额为176,230.40元。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9,985,318股减少至569,975,078股。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对应的已获授但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4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消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2年11月23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73.2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领导对激励对象依据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个人绩效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审评估,实际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考核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2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A,解除限售比例为100%;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B,解除限售比例为80%,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240股。

三、回购注销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240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0.37%,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18%。

(二)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的权益分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8元/股调整为17.21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230.40元。

四、验资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176,230.4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031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本公告披露日前办理完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

公司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569,985,318股减至569,975,078股,具体股本结构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回购注销申请。

5、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031号)。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