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需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一致同意选举肖立松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部赞成票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激励对象吴旭峰先生、莫宗强先生、肖立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肖立松简历》
肖立松简历
肖立松,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辽宁辽阳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主要经历:1992年7月起,历任冶金部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江苏现代资产管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南京三能电力仪表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主管;2002年2月起,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主管;2008年5月起,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办副处级秘书,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市办主任;2010年3月起,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4年8月起,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起,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2015.09-2017.09,兼任南京垦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12-2021.02,兼任南京市溧水区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起,历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2年3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4 月29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327,317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255%。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 [2022] 8 号),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孙国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9、2022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4月29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22.20 万股。
10、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7日,以5.6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此次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 年9月14日实施完毕。
12、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此次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 年4月3日实施完毕。
13、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1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7,317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4月29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4月29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7,31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55%。具体如下: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2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3,327,317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对象、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限售期届满后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监事会需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2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3,327,317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