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63 公司简称:派能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175,626,3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4,043股后的公司股本174,332,29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1,305,581.6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884,827.30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以此测算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6,190,408.9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3.56%。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175,626,3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4,043股后的公司股本174,332,29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69,732,91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5,359,249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294,043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在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储能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磷酸铁锂电芯、模组及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的发、输、配、用等环节以及通信基站、车载储能、移动储能等场景。

公司专注锂电池储能应用超过十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江苏省磷酸铁锂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产品具有安全可靠性高、循环寿命长以及模块化、智能化等技术优势,主要产品通过国际IEC、欧盟CE、欧洲VDE、美国UL、澳洲CEC、日本JIS、联合国UN38.3等安全认证,并符合REACH、RoHS和WEEE等环保指令要求,是行业内拥有最全资质认证的储能厂商之一。公司多项产品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47项,实用新型专利341项,软件著作权32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1项。

公司垂直整合产业链,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储能核心部件自主研发和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同时,公司产品应用多项智能化电池管理技术,实现将标准电池模块灵活组合形成复杂电池系统,可自动适配5-1,500V不同等级各类电气环境和满足各种电压等级、功率及容量需求,并与全球主流储能变流器品牌实现兼容对接和即插即用。公司产品还支持系统中任意模块的热替换和热扩容,可根据电池运行状态自动调整充放电功率,也可根据用户需求和使用策略自动设置系统参数。此外,公司还具备储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的设计能力,支持为家庭、工商业、电网、通信基站和数据中心等各类场景打造一站式储能解决方案,使储能系统的整体性能达到最优。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储能电池系统及电芯,可广泛应用于家庭、工商业、电网、通信基站、车载储能、移动储能等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储能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磷酸铁锂电芯、模组及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销售储能电池系统及电芯获取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计划部门核算库存和需求,发起采购申请,采购申请审批后由采购计划部门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发出采购订单。供应商物料到货后,由采购计划部门组织验收,质量部门对全部物料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建立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的选择由采购计划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在供应商筛选和评审阶段,由研究院、工艺部、质量部、生产部等共同参与,确保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交货期及其他供货指标满足公司的生产要求。

3.生产模式

公司计划部门每月根据实际销售订单及未来销售预测、交货期、产成品库存情况、原材料库存情况、产能及生产线负荷状况安排生产计划,下达生产指令。生产部严格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按照生产指令进行领料、生产、组装、测试、包装、入库等生产工序,完成生产计划。质量部门严格执行过程检验的制度流程,对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且供应商供应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严格控制原料库存。公司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PCB贴片、线束加工等少量非核心工序环节采用外协方式完成。公司选取的外协加工厂商具有独立、成熟的生产能力,采用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按照协议或订单列明的产品技术参数加工。外协加工产品批量供货前均需通过公司的严格检验,公司对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严格把关。

4.销售模式

储能电池系统作为储能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需要与储能变流器等其他部件集成为完整储能系统后提供给终端用户,因此存在相应的系统设计、集成及安装等环节。由于系统集成涉及的电气设备较多、专业性较强,因此一般由系统集成商对整个储能系统的设备进行选型,外购或自行生产储能变流器及其他电气设备后,匹配集成给下游的安装商,安装商在安装施工后最终交付终端用户。

公司设立国内营销部和国际营销部,分别负责国内外市场的销售业务。对于境外市场,公司主要采取在各市场区域重点开发和维护大型优质客户的销售策略;对于境内市场,公司采取优先满足大客户需求,同时根据自身产能规划积极拓展其他客户的销售策略。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储能系统集成商。

公司基于自身产品定位寻找匹配客户,通常通过参加行业展会、潜在客户拜访、客户主动接洽及参与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客户开发。公司是行业内拥有最全资质认证的储能厂商之一,在全球市场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和产品认可度,显著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效率。

公司与意向客户接洽后,首先评估客户需求,然后通过技术交流、样机测试以及客户实地考察等方式取得客户认可,部分客户还需要进行定制化产品开发。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后,公司将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提供相应的产品及售后服务。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控制货款风险,货款结算方式以电汇即期、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公司专注于磷酸铁锂电芯、模组及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处于锂电池储能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之“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及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业务属于“新能源领域”之“高效储能”领域。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储能作为电能的载体,其重要性日益增长,全球储能市场容量进一步扩大。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数据统计,2023年全球储能新增装机量创历史新高,预计到2030年新增装机量将达到110GW/372GWh。当前,以锂电池为代表的电化学储能整体处于从示范和部署到商业化过渡的阶段,装机规模远超传统抽水储能。储能行业的发展正从政策驱动为主逐步转变至市场驱动为主,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的数据,锂离子电池储能在中国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占比由2021年的11.2%已上升至2023年的38.8%。除锂电池外,钠离子电池等其他储能技术也在日益兴起,储能的应用场景将更加丰富。

目前,全球储能市场增量主要集中于欧洲地区、美洲地区和以中国为中心的亚太地区。不同地区锂电池储能的发展模式各不相同,中国主要以布局源网侧储能为主,欧洲地区以发展用户侧储能为主。

家庭储能方面,欧洲在高电价及补贴政策下终端需求依旧旺盛。2023年,家储市场整体新增装机量仍超去年同期。但由于海外下游渠道商库存高企,2023年海外家储市场持续处于去库阶段。

工商业储能方面,2023年被誉为国内工商业储能元年,国家及地方发布多条储能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储能行业发展。随着收益端峰谷价差拉大、两部制电价范围扩大、虚拟电厂逐步示范应用,2023年,用户侧工商业储能在部分地区的投资收益已开始呈现,国内工商业储能项目在浙江、广东、江苏等省份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工商业储能成为储能高速发展的新契机。

近年来,储能作为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在技术、安全性、商业模式等方面不断优化,大电芯、高电压、液冷等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商业模式开始涌现。储能产品在新能源消纳、交通、建筑、工业等领域的融合应用也在不断深化。随着参与企业数量逐渐增多,已逐渐呈现出激烈竞争的态势,储能行业将在竞争与产业洗牌周期后步入理性化发展。

(3)主要技术门槛

储能行业的技术门槛涵盖了从基础材料、核心部件到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多个层次的技术挑战,同时还需要不断适应政策法规、市场需求变化以及环保要求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准确理解各场景需求并适配储能系统。主要技术门槛包括:

1.以电化学为核心、多学科交叉的电化学储能技术,包含电池产品研发与制造,尤其是对高能量密度、长寿命以及快速充放电能力的电池技术研发具有较高要求;电池管理系统(BMS)是储能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涉及电池建模和管理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通信总线技术等集成相关的技术壁垒,设计和实现精确且高效的电池状态监测、荷电状态估计、均衡控制、热管理等复杂功能是技术难点。

2.电子电力技术,包括确保储能系统与电网无缝连接,高效转化并传输电能的高性能电力电子设备PCS(电力控制系统)等相关技术。

3.系统集成技术,包括电池系统集成(经济技术层面)、储能变流器集成(电池系统和电网的匹配和兼容性)、能量管理系统集成(优化调度)和安全保护系统集成等多方面技术的综合应用。将电池簇,PCS,EMS等关键部分集成为储能系统,涉及电力电子、人工智能、热管理、ICT、安全和消防甚至是电网调度等诸多领域和技术相关的技术门槛。

4.软件技术,涵盖能源交易、能源管理系统的智能调度与控制策略,操作电池和系统控制器,与外部信号(如公用事业或批发运营商信号)连接等新软件技术成为储能供应商的必要前沿技术。

此外,全球各国针对储能产品进入市场的标准并不统一,随着各国对产品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如何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合规性、加快产品进入目标市场的速度,也是优质产品的必要条件。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锂电池储能电池系统提供商,在全球电化学储能市场中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的发、输、配、用等环节以及通信基站和数据中心等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与良好的声誉获得了境内外各项知名认证与奖项,公司被胡润中国评选为“2023年胡润中国能源民营企业TOP100”;入选为中国能源报、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2023年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获得储能领跑者联盟、中国国际储能大会组委会、中国储能网、储能国际峰会组委会颁发的“储能项目应用创新奖”、“2023年度最具影响力企业奖”、“2023年度最佳储能电池供应商奖”、“2023年度中国新型储能电池企业创新力奖”、“2023中国储能电池品牌商”、“2023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佳储能电池供应商奖”、“2023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佳家庭储能供应商奖”、“2023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奖”等奖项。公司获得国际权威调研机构EuPDResearch评选的2023年度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市场“顶级光伏储能品牌”及欧洲“顶级储能品牌”;入选为“GlocalINTop50中国全球化企业之科技面孔”。子公司扬州派能作为成员单位承担国家级专项资金项目“2023年面向能源电子的低成本高性能钠离子电芯及电解质盐项目”,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江苏省优秀企业、江苏省创新联合中心、江苏省五星上云企业、江苏省优秀创新技术和产品(新型面向用户侧高容量长寿命磷酸铁锂储能电池)、扬州市智能工厂、扬州市突出贡献企业、扬州市科技创新20强等荣誉称号,并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奖项。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储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应用的关键环节,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态势。

在家庭储能领域,高容量电池成为主流趋势,并逐渐向智能化与网络化发展。随着物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和大规模应用,储能技术与物联网技术相融合,形成了智能化、自动化的能源管理体系。智能家庭储能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实现了通过物联网技术智能调度和远程监控,并与智能家居系统结合,实现电力使用的最优化配置。家庭储能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应急备用电源、离网应用拓展了储能系统在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无网络覆盖等应用场景。未来家庭储能技术将实现与热能的耦合,EV双向充电的融合。家庭储能行业将持续受益于技术创新、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的增长,未来有望形成规模化应用,成为现代家庭能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助力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工商业储能领域,随着用户侧工商业储能竞争加剧,且大部分工商业用户对于储能产品及技术并不十分了解,在工商业用户侧出现合同能源管理的新型商业模式,有效降低了投资风险,提高了节能效率。报告期内,工商业储能收益模式不断丰富,包含峰谷套利、新能源消纳、配电增容、需量管理需求侧响应、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等驱动经济性提升。未来,随着政策支持和技术进步,工商业储能也将不断实现应用拓展。

报告期内,随着企业客户和个人消费者对于能源使用效率、灵活性和独立性的需求增加,推动了分布式储能商业模式的创新,例如储能即服务(EnergyStorageasaService,ESaaS)、电力购买协议(PowerPurchaseAgreement,PPA)等形式逐渐兴起。同时,微电网与虚拟电厂的兴起也将促进分布式储能的集成部署。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1: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派锂(厦门)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石融科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注2:上海晢牂、派能合伙与中兴新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0日到期且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已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中兴新与新维投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0日到期且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已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944.12万元,同比减少45.13%;实现营业利润60,313.63万元,同比减少59.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63.75万元,同比减少59.49%;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213,084.81万元,同比增长4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52,344.06万元,同比增长120.9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拟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拟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控制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交易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方式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为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六)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的波动。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虽然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地理解业务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等而造成一定风险。

5.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延期交割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选择与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落实该制度,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为有效控制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并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制定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1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公司住所拟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87弄71-72号5层,邮政编码:201203”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邮政编码:201315”。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和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的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修订和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67,827,2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133,246,170.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581,029.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0,612,496.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60,18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65.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20,283,018.3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79,716,846.6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82,747.1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034,099.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现金管理金额25,000.00万元。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现金管理金额26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黄石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江苏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73.0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1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形成原因

1.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893.1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GWh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535.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1,428.5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的形成原因

(1)在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2)在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优化项目场地规划设计、减少部分配套建筑面积、优化设备采购方案等,有效降低项目建设工程费用;同时,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进一步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下转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