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莱特是国内最早研制开发高模低缩浸胶涤纶帘子布和帆布的企业,规模、品种、设备工艺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注册资本5.22亿元,员工900余人,占地面积30余万平方米。
公司主导产品为高性能高模低缩浸胶涤纶帘子布、帆布,已形成三大系列100多个品种。年产高模低缩工业丝35000吨(自用为主),高性能涤纶帘子布40000吨,高性能帆布10000吨;主要生产设备高模低缩工业长丝生产线、双浴法浸胶生产线系从德国、美国、日本等引进。研制生产的普通和HMLS浸胶聚酯帘子布、锦纶帘子布,输送带用涤锦帆布(EP)、输送带用锦纶帆布(NN)、输送带用涤纶帆布(EE/PP),特种帆布系列有芳纶帆布、横向刚性布、油罐用聚酯方平帆布、直径直纬帆布、输送带用、防撕裂帆布等产品,广泛适用于橡胶轮胎、三角带、输送带、胶管、防弹服、军用软体油罐、渔网和橡胶水坝等产品的制作,畅销全国十多个省市,出口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拥有完善的科研开发体系,技术中心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纤维骨架材料研发中心、山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纤维骨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共同创建的“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纤维骨架材料研发中心”,是国内纤维骨架材料行业唯一的一家专业科研机构。研制开发的高性能高模低缩浸胶涤纶帘子布、EP帆布被评为“国家级新产品”;芳纶帆布填补国内空白。公司已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37001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和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4638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0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给公司各位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季长彬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经公司考核,拟确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津贴)税前总额为233.37万元。
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参加监管部门培训,不断提高合规意识和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应有的作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现根据相关规定,拟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请审议。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84,500,709.5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313,064,843.3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现金分红条款。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9、《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满足企业基本建设、技术开发等的资金需求, 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2024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授信累计最高 额度为1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可用于办理银行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授信累计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 万元人民币,该累计最高额度内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产抵质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在累计最高额度 15,000万元人民币基础上增加新的银行授信额度,需另行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1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与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1、《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2、《关于调整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拟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李建军、季长彬、庄旭升、戚安邦、张洪茂
调整后:李建军、季长彬、戚安邦、张洪茂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第六条规定,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4、《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3年2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6、《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8、《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9、《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3年2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董监高责任险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03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总部基地60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经在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1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8:00-11: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总部基地60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人:王志军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总部基地60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联 系 人:王志军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7”,投票简称为:“海龙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具体为:
■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0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各位监事。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江桂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执行,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2023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84,500,709.5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313,064,843.3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现金分红条款。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与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12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董监高责任险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