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13 公司简称:镇洋发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2,613,6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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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氯碱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氯化石蜡、次氯酸钠、ECH 等氯碱类产品,甲基异丁基酮等 MIBK 类产品以及高纯氢气等其他产品。
2023年,全球烧碱产能持续小幅增长走势,总产能达10,325万吨,总产量约8,260万吨, 开工率80%。中国是全球烧碱产能最大的国家,占全球总产能47%。(数据源于《2024版我国烧碱深度研究报告》)
2023年底,我国烧碱产能4,841万吨,较2022年底净增长183万吨(新增213万吨,退出30万吨),生产企业167家,装置开工率约85%,较上年基本持平。(数据源于《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2023年,国内液碱市场呈现先降后涨再降走势,12月中旬32%液碱均价1,018元/吨,较年初1,342元/吨下降24.1%。液碱市场价格于8月初降至919元/吨,随着装置停车检修增多及部分下游企业国庆节前囤货,国内液碱市场成交价格于9月中旬开始上涨,国庆节后市场出现下滑,四季度液碱市场表现温和。生产方面,国内烧碱装置生产基本正常,除春秋两季装置集中检修,局部产量下降外,大多企业保持较高负荷生产,市场供应充足,部分企业库存较高。下游方面,国内烧碱下游需求相对稳定,消费格局变化较小。尽管部分氧化铝新增产能释放,但由于行业整体开工负荷不足及大量使用进口铝土矿等因素影响,对烧碱消耗未出现明显增加。此外,由于氧化铝价格持续低位盘整,企业盈利水平较弱,采购烧碱价格明显下降。造纸、印染、化纤及部分耗碱化工行业整体较为温和,装置开工负荷不足,对烧碱以刚需采购为主。(数据源于《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氯化石蜡跟随液氯、液腊价格上下震荡,年终受短链管控政策影响,市场价格逐步回升,全年市场呈震荡格局。
甲基异丁基酮等MIBK 类产品上半年受进口货源冲击,市场价格大幅回落,下半年因下游橡胶防老剂需求回升,进口减少,市场价格大幅回升,整体市场价格呈大幅震荡格局。
ECH上半年市场持续处于低迷状态,下半年随着下游新增树脂工厂开工,市场需求有所好转,全年市场处于长时间横盘,波动幅度减少,市场价格起伏时间收窄。
公司主营业务为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现有烧碱产能35万吨/年、氯化石蜡产能7万吨/年、次氯酸钠产能20万吨/年、MIBK产能2万吨/年、ECH产能4万吨/年、氢气产能0.875万吨/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止2023年12月底,公司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装置正在进行调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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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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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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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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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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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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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亿元。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0万张,发行价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6.6亿元人民币,发行转债简称“镇洋转债”,债券代码“113681”,债券评级AA-,期限6年,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9年12月28日,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镇洋转债”登记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8号文同意,“镇洋转债”于 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1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8.27%;实现每股收益为0.5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4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所有监事对涉及本人薪酬分配情况均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周强先生,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胡真先生,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李爱春女士,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张露女士,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相关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胡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11、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2024年度拟发生的采购产品(商品)、销售产品(商品)、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健、刘心,关联监事胡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7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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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此外,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应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查,相关交易已经管理层审批通过。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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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0.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2024年开始与其发生的日常交易不再作为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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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5.62%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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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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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1.89%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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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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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5.11%的股份,公司监事胡真先生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四)项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2023年度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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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公司,按照该公司所处交易场所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无法获取其尚未披露的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4、履约能力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行业惯例、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等,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四、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销售的正常需要,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商务合作条件,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授权公司管理层同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使用金额。本次申请融资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进行,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降低融资成本,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司具体融资业务的审批,并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将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融资过程中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公司将综合评估融资风险,审慎决策,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7,245,398.1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4,8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2元(含税),以此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613,6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28%。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
注:氯碱类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次氯酸钠、氯化石蜡和环氧氯丙烷等;MIBK类产品包括:甲基异丁基酮、二异丁基酮等。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时良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所有委员对涉及本人薪酬分配情况均回避表决。
所有董事对涉及本人薪酬分配情况均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1 王时良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 沈曙光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3 邬优红女士,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4 任列平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5 谢滨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6 刘心女士,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7 魏健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8 郑立新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9 包永忠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10 吴建依女士,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管)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健、刘心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纪检审计部(综合监督部)主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纪检审计部(综合监督部)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十二)会议听取《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本次增加1.6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后,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本次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于 2024 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累计在内,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控制风险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购买理财产品由2人及以上操作,时刻关注公司资金支出情况,合理购买和调节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计划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保存相关依据资料,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告知。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定价原则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情况
(下转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