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46版)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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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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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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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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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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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新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冬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冬冬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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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新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冬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冬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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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新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冬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冬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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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新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冬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冬冬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新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冬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冬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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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新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冬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冬冬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6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80.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243.1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51Z0001号)。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6.40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0,249.51万元。
公司(含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