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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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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变更系统内经营范围登记名称进行修改,对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公告编号:2024-02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8日15:30开始;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5、8、9、13、1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议案【15、1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必须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9:00-12:00、14:00-17:00。

6、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家林、王骁

联系电话:023-63809676

联系传真:023-63601010

联系邮箱:ndz@dzwy.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00042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出示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8”,投票简称为“大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名称(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3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通过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及投资者参与方式

时间:2024年4月19日(周五)15:00-16:30

召开方式:网络

参加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董事兼总裁刘文波、财务负责人杨谭、董事会秘书翁家林、独立董事梁舒楠。

如因行程安排有变,出席人员可能有调整。

三、问题征集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问题。 投资者可于 2024年4月18日(周四)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ndz@dzwy.com。公司将在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四、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3809676

电子邮箱:ndz@dzwy.com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正”)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10,6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76元,共计募集资金47,928.9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61.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67.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26日对本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848.5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39.6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888.18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39.77万元,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9,579.12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1,805.2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6.3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9年12月9日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4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1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3,888.1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具体详见附表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系公司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建设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建设项目旨在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所需的人才,提高人力资源工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系费用化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10,364万元对其增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以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五)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截至2019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3,601.98万元(含税),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68.87万元(不含税)。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3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结合现阶段发展需求,秉持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变更原募投项目“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募集资金用途,从中调出募集资金9,700万元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号)。

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并新增其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划拨5,000万元对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以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3 年 6 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原募投项目“市政环卫业务拓展”中调出募集资金7,229.4963 万元,用于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前期主要系零星系统的改造,未产生经济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691.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35%;利润总额19,559.0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12.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78.6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13%。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8-115号)。现将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下: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度公司整体业务运作良好,主要资产结构稳键。

公司主要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负债情况以及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大于1.00,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3、经营状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1)营业收入区域结构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公司持续推动全国化业务发展,城市公司经营规模大幅扩张,其他区域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60%以上,占比超重庆区域三十个百分点。

(2)盈利能力分析

(3)费用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的经营方针策略及年度市场拓展计划,并以经过审计的2023年度的经营实绩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了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报范围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2024年度预算的合并范围。

(三)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及前提

1、预算编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谨慎性以及重要性原则;

2、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现行的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现行的劳动用工环境没有重大变化;

5、公司目前的主要原材料及供求关系没有重大变化;

6、公司目前执行主要税收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7、没有发生其他不可抗拒力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主要预算指标

公司在2023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宏观经济预期等影响因素,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有适当增长。上述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5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2,691.02万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12.7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71.2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48,391.56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44,274.44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6,415.84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7%。如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说明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在及未来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及资金安排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同意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相关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1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重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均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刘文波先生代表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报告了2023年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及2024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长李茂顺先生代表董事会作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披露。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编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根据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编制完成《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交所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4]8-1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作为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35%;利润总额1.9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13%。详细财务数据参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8-1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在2023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宏观经济预期等影响因素,力争2024年营业收入实现持续增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12.75万元。根据 2023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公司拟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6,415.84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7%。如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现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定,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对2024年度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1、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2,548.97万元;

2、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约人民币8,25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文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符合集团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市政环卫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四川和翔通过本次增资进一步优化其股权结构,实现主要经营管理层持股,有利于发挥各方积极性,切实保障企业的经营质效。公司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后,公司对四川和翔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70%,四川和翔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活动实施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根据本次董事会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28日(周二)15: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现场会议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的通知》。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8日15:30开始;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5、8、9、13、1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议案【15、1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必须于2024年5月24日 (星期五)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 (星期五)9:00-12:00、14:00-17:00。

6、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家林、王骁

联系电话:023-63809676

联系传真:023-63601010

联系邮箱:ndz@dzwy.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00042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出示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