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3,135,5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软件与信息化
公司软件与信息化业务涉及电力及环保两大专业领域,其中,电力领域覆盖发电(火电、核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储能及电网,环保领域覆盖环境、园区/校园、水务,业务涵盖建设与管理类软件产品、定制化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数智物联、电力设计院业务及环保信息化。
(1)建设与管理类软件产品:包括工程造价产品、设计产品、经济评价产品、工程招投标辅助工具产品、财务转资工具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公司造价产品按照license进行收费,单品类定额更新周期一般为5年,根据定额换版后研发新版软件,造价产品营收具有周期性及可持续性。
(2)定制化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业务围绕电力建设、设备、物资及财务等部门开展,其中电力工程建设尤其是技术经济相关的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
(3)数智物联业务:以终端感知能力建设为核心,融合AI、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构建自主研发、成本可控、持续优化的数字化产品线,覆盖电网工程前期规划、工程建设、后期运维全过程,业务覆盖基建部、设备部、营销部等。
(4)电力设计院业务:包括传统业务和新业务,传统业务为主配网的设计咨询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新业务包括新能源的设计咨询业务。
(5)环保信息化:环保领域依托公司的核心技术一基于物联网的在线监测技术,实时采集环境数据,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数据融合、数据挖掘等技术,打通环境监测数据与环境决策、环境管控、监督、预警、执法及治理等六大通道,主要包括水质监测、大气监测、温室气体监测等方向的工具软件开发、定制化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布局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为基础的全方位多应用场景的综合管理及应用平台的开发以及智慧水务业务的拓展等。
(二)智能仪器
公司依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先进智能在线监测系统,构建以电力监测系统、环保监测系统及仪器运维与服务为核心的三大业务板块。
(1)电力智能仪器:公司拥有覆盖发电、输电、变电环节的完整的电力在线监测产品体系。精准对接国家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方案的感知层设备和平台层系统需求。主要产品包括变压器智能在线监测系统、GIS智能在线监测系统、避雷器绝缘智能在线监测系统等。
(2)环保智能仪器:公司拥有覆盖水质、大气、噪声、辐射、水文、激光雷达、温室气体等的智能在线监测系统产品,主要产品包括五参数分析仪、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等。
(3)运维与服务:公司能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的运维服务、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公司坚持本地化服务,运维业务遍及全国各地,服务体系深入地级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公司紧抓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东风,坚守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路径,深度布局“大云物移智边”等数字化技术应用及感知层智能仪器产品升级初见市场成效,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574.86万元,同比上升12.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91.58万元,同比增长1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63.77万元,同比增长21.83%。
一、软件与信息化板块持续深挖数字化转型的行业机会,助力数智化坚强电网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软件及信息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5303.77万元,同比上升7.13%。报告期内,公司抓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国家战略,紧跟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有利机遇,坚持以数字技术赋能能源行业更好发展,以行业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可持续提升为目标,在公司优势领域实现数字技术和能源技术深度融合。报告期内,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数字电力、数智物联、设计咨询、环保信息化”四大业务体系为核心,不断拓展业务边界,提升产品竞争力及组织能效,助推行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电力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科技赋能,按战略规划完成第五代产品技术平台研发。新平台具备跨平台等特性,拥有更好的开放性、扩展性及适用性,支持快速构建定制化产品解决方案。公司可在新平台快速开发行业造价产品,缩短产品研发周期,为数字电力产品的深化提供技术及人力资源支撑。报告期内,2022版配网定额数据发布并于7月1日正式执行,公司配网工程计价通D3软件全面启动以省、市级为主的第一轮销售。在新能源方面,公司不断孵化新能源产品,推出光伏、风电清单软件,持续构建覆盖风、光、核、储等的产品矩阵,利用公司成熟的销售渠道拓展新能源产品市场份额,取得亮眼的绩效。
数字电力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低代码平台及产品化项目的应用反馈良好,为公司数字电力项目板块实现规模化、高效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业务数字化、流程数字化手段推动电网企业建设、物资、设备、财务、营销等业务线数字化转型。在电网基建业务领域,公司将紧跟电网企业发展要求,深化基建业务深度,围绕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拓展变更签证管理,电子化结算,智能评审相关业务实现深度数字化。在配电网项目管理领域,公司推进配电网全过程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广应用,以平台端为基础关联贯通移动勘测、标准化设计软件、配网造价软件、全费用结算软件等配网软件,形成配网项目建设全过程产品矩阵。
数智物联业务:以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为战略导向,以“利润为先”为主要目标,报告期内公司数智物联业务业绩持续增长。在智慧工地解决方案领域,不断开拓新合作标杆案例,在全国各地均有项目落地,项目理念得到电网市场客户广泛认可,在2023年度中电建协电力建设智慧工程典型案例评比中配合客户斩获四项最高荣誉“五星案例”,体现了公司在数智物联领域的创新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在AI专项产品研发工作方面,成功在多个项目运行并处理了相关问题,优化了识别逻辑和性能,识别正确率达到90%以上,开发了多个新场景识别功能,并推进了公司层面AI的技术培训和标准化工作落地;在智能变电站辅控平台建设方面,研发动环设备,并成功打通104接口及61850接口;在独立场景产品方面,试点研发GIS无尘化安装监测一体化装置,初步完成试点工作,项目成果小型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在数字化专业仓智能化改造解决方案方面,公司参与完成江西8个供电所专业仓的智能化改造工作,为专业仓产品的标准化孵化奠定了较好的应用基础;在利用已有技术的泛化应用方面,应用公司储备的AI识别、视频接入、边缘物联数据接入、精准定位技术,创新性在浙江开展了评标基地的智能化改造工作,且取得了较高的客户认可度。
设计咨询业务:公司的设计咨询业务持续较高增长,通过复制单省份配网设计咨询的成熟运营模式,配网设计新市场开拓持续推进,客户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与客户构建了良好长期服务关系;主网设计咨询业务方面逐步形成规模化,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西北市场拓展取得明显成效,市场能力和设计能力获得客户认可;造价咨询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版块高度互动,造价咨询业务服务内容不断扩大,有利于增加存量客户的黏性,庞大存量客户也为造价咨询业务拓展提供足够增量空间。设计咨询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已在江西地区具备较好口碑和稳定市场规模,成为江西民营电力设计的优势品牌。
环保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省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及数据分析应用能力项目、省地表水预警预报平台、市环境监测管控系统高级应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数治环保”智控系统等平台研发、建设的业务能力沉积,形成了包括控制断面水质短期-临中期-中长期预报,小流域污染治理分析与决策支持、重金属突发性污染风险动态分析等一批地表水环境质量服务应用产品,通过将大数据技术、各类模型技术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形成了一批可推广的基础信息化产品,为公司环保信息化业务在全国各省、市、县的开展及智慧园区/校园领域的拓展甚至走出国门奠定了基础。
二、智能仪器板块融合大数据平台发展,推进细分专业领域高端仪器国产化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仪器板块坚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实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顺应发展机遇,公司“政、产、学、研、用”多管齐下,全力突破“卡脖子”关键部件和整机、丰富产品线,提升中国智能仪器设备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实现细分专业领域智能仪器制造的国产化替代。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仪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3,941.04万元,同比上升21.74%,新增订单41,913.47万元,同比上升4.33%。
环保智能仪器及运维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智能仪器及运维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260.32万元,同比上升19.27%,其中运维服务收入26,662.73万元,同比增长4.67%,截止报告期末在手未执行订单4.3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以首创的数据采购模式为业务基本盘,在环保产业投资整体收紧的现实压力下,仍实现了营业收入及项目回款的双回升。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宁波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第二期)、吉林省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网络购买服务、2024年-2025年江苏省本级水质自动站及增配仪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淳安县鸠坑口水质自动监测超级站数据服务采购项目等项目,体现了公司自主研发的环保智能仪器的竞争力及综合服务实力。
电力智能仪器与运维服务:公司电力智能仪器及运维服务业务拥有覆盖发电、输电、变电环节的完整的电力在线监测产品体系,精准对接国家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方案的感知层设备和平台层系统需求。报告期内电力智能仪器及运维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680.72万元,同比上升32.90%。
报告期内,公司新一代油色谱智能在线监测系统以自主研发的“数字动态顶空平衡脱气”等核心技术有效解决了在线与离线数据比对误差大、最低检出限不理想、油样含气率影响检测结果、监测灵敏度存在衰减、载气免维护性差等市场痛点及难点,产品技术及性能优异性获得权威检测机构及市场的充分认可,正稳步实现技术与产品优势向市场优势的转化。
公司成功自研单乙炔三通道快速检测装置、高可靠性油色谱智能在线监测系统,其中单乙炔三通道快速检测装置经中国电科院检测产品性能评价为优+,可直接进入现场应用环节,高可靠性油色谱智能在线监测系统满足国网要求的30分钟检测时间间隔要求,增加快速测量模式,同时保证数据的稳定性、重复性和快速响应。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产品线的布局及突破,垫定了公司产品在特高压领域及高端市场应用的基础及爆发力。
在平台层公司完成国网省公司在线监测集中管控、省电科院油色谱实验室入网检测等电力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打造省侧电力在线监测管控平台进一步深化设备口在线监测装置全过程业务积累,同时以平台为基础关联贯通国网PMS3.0、业务中台、作业管控系统,相关平台作为试点项目,有望在其他省公司推广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培育专业化营销团队,建立并高效落实新形势下的营销策略,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东风,以先进产品及专业市场能力,稳步实现在电力细分领域智能仪器制造的国产化替代。
三、继续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5,949.6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4.56%。公司持续多年研发投入占比超10%,报告期末研发人员占比达到39.08%。
为应对未来市场竞争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1年底公司从战略层面提出建立新一代产品技术平台,该平台建设历时两年,于报告期内成功结题验收并投入应用。第五代产品技术平台以定制产品、解决方案为目标,具备用户场景制定和单点需求热插拔的能力,满足快速、高质量、个性化交付要求。第五代产品技术平台的应用有望在未来5-10年内确保公司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和领先竞争力。
公司响应人工智能等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电力项目建设管理中应用的需求,同时顺应三维技术开展输变电工程建设全流程应用的趋势,提升项目评审乃至基建项目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完成电网项目评审辅助决策智能化关键技术研发,实现OCR、智能提取、经验向量库等AI技术在造价信息化管理场景中的应用以及设计评审三维可视化、信息一体化、辅助智能化。
数字电力产品方面,公司完成配网工程计价通D3软件研发,持续推进构建新能源产品矩阵,高质量完成光伏清单、风电清单、储能相关软件等的研发。报告期内,博微电力建设计价通E2软件V1.0获得麒麟软件NeoCertify认证,此次与麒麟软件完成产品兼容性互证不仅证明了博微自主研发的电力建设计价通软件作为国产化解决方案与主流国产软硬件平台的高度适配性,更体现公司软件可为用户提供可靠、兼容、稳定的软件操作体验。
环保信息化方面,公司开发的四川省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及数据分析应用能力项目,将水质自动站的水环境监测、水质达标管理的单一功能,提升为多源大数据融合与分析-地表水环境预报预警-污染溯源与精准管控智能化支持为一体的数据和业务化功能体系,该项目获评2023年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示范案例,具有典型推广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以雄厚技术实力及行业经验高效完成高可靠性色谱在线监测仪器、变压器油中溶解乙炔快速检测仪器的研发,同时稳步推进光声光谱在线监测仪器、单氢在线监测仪器、便携式智能在线监测仪器等一系列高端智能仪器开发,全面助力数智化坚强电网建设。
四、持续推进经营、组织、分配层面的迭代优化,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作为社会组织体如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始终是公司管理的终极课题,公司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制定通过经营层面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层面生产方式转变、技术层面分配方式转变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在经营层面,公司牢固树立稳固基本盘、创新发展增量盘原则。坚守基本盘规模稳定、人均产值及现金流稳步增加;增量盘以技术创新为主导,坚持审慎决策下的长期主义,坚持内生与外延动力相结合的发展路径;在组织层面,通过组织结构调整、企业数字化水平建设、系统制度优化等生产方式的变革,实现粗放式生产向精益化生产的转变;在技术层面,分配方式逐步实现基层按劳分配,管理层按贡献分配的转变。
在该战略目标的引导下,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事业部改革、加速数字化能力的建设、优化分配考核体系,持续推进经营、组织、分配层面的迭代优化,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方洁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16号》”),2023年10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 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与2023年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我司自2023年度提前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及《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司于2023年起提前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19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同向上升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回购股份16,012,400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持有限制性股票3,500,000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回购股份和限制性股票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予以扣除。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始终聚焦主业,立足于市场,软件信息化、智能仪器板块营业收入、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均呈现增长。本季度软件信息化板块配网工程计价通D3软件、主网清单软件等新品销售持续推进,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动能;智能仪器板块产品升级、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产品布局持续为公司业绩增长发力。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与将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世纪”)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方洁
注册资本:壹仟肆佰贰拾捌万伍仟柒佰壹拾肆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及实业投资咨询;金属材料、贵金属、五金产品、电子产品、装饰材料、矿产品、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棕榈油、沥青、木材、焦炭、橡胶原料及制品、燃料油(除轻质燃料油)、铁矿石、食用农产品、棉花、钢材的批发、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供应链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住所:宁波保税区曹娥江路22号4号楼4-1,4-2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一世纪的总资产为1,380,260,860.24元,净资产为460,570,135.87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27,117,869.60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一世纪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天一世纪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23年度公司因向天一世纪出租办公室收取房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5,100元。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35,100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天一世纪出租场地用于天一世纪办公。公司与天一世纪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根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一世纪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租赁活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但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额相对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而言很小,公司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且交易金额占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
全体独董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董事会在表决《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周方洁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履行了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费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不超过13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2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天健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28,746,320.90元,2023年7月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8,957,398.50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55,774,436.95元。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不计提任意公积金,公司按累计额至公司注册资本的5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331,345.58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8,232,013.7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17,185,064.08元。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6,012,400股后的总股本363,135,5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8.5元(含税),以自有资金共计派送现金红利308,665,23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偿债能力,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待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4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于雪先生,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王惠芬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竺幽斐女士。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IR邮箱:ir@lgom.com.cn;也可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5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本外币合计人民币2亿元;内容包括贷款、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贴现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上述所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职务调整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董事长职责,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创新等方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方洁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兼任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方洁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8%股权(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8.74%股份),直接持有公司4.92%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方洁先生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于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于雪先生简历请见附件),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公司章程》和其他董事会授予的职权,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于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雪先生通过持有宁波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91,400股)68.3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于雪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于雪先生简历:
1980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电力、建筑造价员,工程师。主要荣誉: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3年电力行业工程造价管理优秀成果二等奖、电力工程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市场策划部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企划部经理、营销总监,北京博微广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雪先生通过持有宁波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91,400股)68.3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于雪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16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在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史建兵先生和阮殿波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28,746,320.90元,2023年7月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8,957,398.50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55,774,436.95元。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不计提任意公积金,公司按累计额至公司注册资本的5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331,345.58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8,232,013.7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17,185,064.08元。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6,012,400股后的总股本363,135,5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8.5元(含税),以自有资金共计派送现金红利308,665,23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偿债能力,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于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35,100元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场地用于其办公。
关联董事周方洁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本外币合计人民币2亿元;内容包括贷款、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贴现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上述所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6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2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提示另有说明的除外)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特别提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350万股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规定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案的关联股东及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议案审议说明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1)2024年4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2024年4月12日刊登于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上述议案1至议案6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别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下午4: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竺幽斐 王聪燕
电话:0574-8682 1166
传真:0574-8699 5616
电子信箱:ir@lgom.com.cn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
邮政编码:31580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2
2、投票简称:理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202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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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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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在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均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实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保证了公司健康良好的发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履行了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