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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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0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应收票据的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2,235.22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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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35.22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3.17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23.1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原则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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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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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誉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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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因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非核心商誉,对应的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中按预计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转销,因此,按转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比例计提非核心商誉减值准备。
四、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和顺石油、悦康药业、真兰仪表、瑞玛精密、国元证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泰证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雄,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春股份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俊超,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及韩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俊超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4万元,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3年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及公司的审计工作量等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行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得到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业务约定书》。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同时,根据变更内容及登记机关指导意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登记机关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
为了更好地发挥集团公司资源集中优势,实现各领域业务融合发展,增强品牌效应,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uzhou Cheersson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Co., Ltd.”变更为“Suzhou Cheersson Precision Industry Group Co., Ltd.”,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战略发展及品牌定位更为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述变更内容及登记机关指导意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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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能否获得登记机关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亦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登记机关等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营业执照换发手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变更手续完成后,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及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进行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3、本次仅变更公司名称,公司证券代码“002976”、证券简称“瑞玛精密”不变。
4、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含下属子公司),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3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5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40,983,345.9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66,654.1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日存入公司资金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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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鉴于“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9.7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公告》。
三、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主要投向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保证,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下属子公司),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根据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的审核、审批程序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含下属子公司),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含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未发表否决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玛精密”)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通讯”)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2024年度拟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新凯紧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凯紧固系统”)、控股子公司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信征”)及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全信通讯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额度,在最高限额内可偱环滚动使用。其中,向新凯紧固系统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广州信征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全信通讯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前述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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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新凯紧固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9月24日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营业期限:2003年9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紧固件销售;紧固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佳胜路36号
股权结构:瑞玛精密100%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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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新凯紧固系统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96.2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马源清
营业期限:2001年4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46号自编22栋101、201房
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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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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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广州信征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759660928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4年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移动通讯设备及其零部件;提供相关产品技术开发及维护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佳胜路37号1幢
股权结构:瑞玛精密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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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全信通讯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新凯紧固系统及全信通讯提供担保,新凯紧固系统及全信通讯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但是鉴于新凯紧固系统及全信通讯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信征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担保,且广州信征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但广州信征的其他股东均无法实现前述要求,鉴于广州信征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因此,公司为广州信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广州信征未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财务风险可控。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融资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被担保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具备偿债能力,即使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少数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六、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5%,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获得批准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总额为不超过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4%。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0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等值外币),前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发展资金充裕、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等值外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公司融资工作效率,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综合授信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被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和融资另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0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前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子公司业务的开展,以及进出口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等。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4、交易对方
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大幅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前述子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瑞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营业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佳胜路37号1幢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橡胶制品销售;弹簧销售;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上述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二、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设立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子公司旨在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原材料、设备供应链,降低海外子公司进出口成本,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子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下转1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