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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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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33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09,227,4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国内外市场销售,海外主要销往欧洲、亚太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没有售电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和销售,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

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公司致力于持续增加光伏电站规模,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电站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0.682吉瓦。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17吉瓦的优质自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收购项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此外,公司目前有100家电站已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实现基础数据自动采集,为运维数据分析打下良好基础,未来计划公司100%电站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公司正在开发智能运维管理及诊断系统,将实现电站设备故障实时捕捉、定位。公司全面开展无人机智能巡检,推广智能清洗机器人,推进柔性支架、新型储能等新技术应用,降低度电成本,提高发电效率。

太阳能产品制造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N型和P型生产能力)年产能3.5吉瓦。与此同时,公司优化调整存量产能,实施技术改造升级,研判技术路线,筹划适时扩产,提升产品收益。公司积极开展晶硅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完成轻质组件、黑色组件、TOPCon组件产品研发,并立项开展海上光伏组件、无主栅组件、矩形电池组件等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科技立项《宽带隙钙钛矿/晶硅叠层太阳能电池制备及关键技术研究》科技课题。

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太阳能组件产品处于市场主流水平。

2.公司业务亮点

镇江公司积极实施“数字化中节能”的战略,构建“云平台生态圈”,为用户提供集“硬+软+云+集成+咨询”于一体的智能制造、运维解决方案服务。

推动智能运维助力光伏电站一体化管控。2023年度,公司节能光伏云平台接入100家电站,累计4.65万台主设备联网,通过智能运维使单个电站发电量提升约2%-6%。智能制造与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全面融合,实现无纸化生产,平台接入6个车间、累计686台核心设备联网,车间核心装备互联保持100%。

2023年,镇江公司数字化应用成效被新华日报、江苏交通广播网、镇江日报、走进新区媒体等多家媒体报导;数字化建设先后获得省市工信资金补助110余万、省部级荣誉累计36项,软著36项。继2022年获得国家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第五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智慧工业专题赛总决赛三等奖等奖项后,2023年荣获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数字领航企业)、第五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全国百强、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首届长三角5G+工业互联网大赛江苏赛区三等奖、卓越数字创新企业、江苏省首批/镇江市首家“5G全连接工厂”等省部级8项荣誉。

(二)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40亿元,同比增长3.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9亿元,同比增长13.75%,截至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为472.04亿元。

2023年,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45.48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47.68%,较去年同期增长4.42%;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49.74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52.13%,较去年同期增长2.40%。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质量投资建设,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4.674吉瓦、在建电站约2.465吉瓦(其中已全容量并网、暂未转为固定资产的电站规模约0.366吉瓦,已完成首次并网、暂未全容量并网的电站规模约0.598吉瓦)、拟建设电站约2.364吉瓦、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1.179吉瓦,合计约10.682吉瓦。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N型和P型生产能力)年产能3.5吉瓦。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731.8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89.29兆瓦,在建电站15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599.69兆瓦,在建电站450.4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889.4兆瓦,在建电站96.4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517.2兆瓦,在建电站498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480兆瓦,在建电站570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100兆瓦,在建电站700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6.428兆瓦。

公司2023年销售电量约65.21亿千瓦时,较2022年同比增加约5.84亿千瓦时,增幅约为9.84%。2023年售电含税均价为0.788元/千瓦时。2023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15.35亿千瓦时,西中区约11.18亿千瓦时,西北区约15.22亿千瓦时,华北区约6.03亿千瓦时,新疆区约9.92亿千瓦时,华中区约5.48亿千瓦时,华南区约1.23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80亿千瓦时。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的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区、华中区、西北区、西中区、新疆区、华南区、镇江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3年度市场化交易总电量24.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1亿千瓦时,约占总销售电量的37.19%。

2023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19.04亿元,其中国补15.32亿元。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105.92亿元,其中国补102.49亿元。光伏制造业务取得较好成绩,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全年销售量3.968吉瓦,同比增加47.93%;海外市场出货量近300兆瓦,同比增加81%。

2023年,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申请于2023年8月11日被深交所正式受理,目前已完成两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本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0万元(含本数),全部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本次可转债发行仍在深交所审核中。2023年5月,公司成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10亿元,成为深交所首单符合中欧共同认证目录的绿色债券,并通过引入“科技创新”和“碳中和”认证贴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未来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巩固光伏发电行业地位,扩大太阳能产品的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力争跻身主流光伏电池及组件制造商行列,努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23年12月末已退出公司前200大股东之列。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中国节能股权结构情况来源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3年)》;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信息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2023年6月2日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 太阳G1”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2 太阳 G1”信用等级为 AA+。根据监管部门和东方金诚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东方金诚将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相关评级报告将在东方金诚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深入研判行业形势,持续加强主业发展

公司董事会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判断行业发展趋势。政策方面,国家主席习近平重申了实现“双碳”目标的决心,并强调“大力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国家有关部委从绿电交易、用地管理、工作规划、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绿电证书、电力系统稳定、电力现货市场等方面陆续出台政策支持光伏发电。产业链方面,尽管各环节产能释放供给过剩导致了盈利下行,将迎来加速出清,但行业洗牌淘汰落后产能后供需将达成新平衡,产品价格也将稳定在合理水平,行业将不断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所从事的光伏电站和光伏制造业务前景光明,公司将继续坚定主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聚焦持续发展主题,提升技术把控力

一是强化技术交流,把握最新技术、产业发展动态。2023年,组织开展光伏储能等新技术培训及交流共51次,实地考察组件回收技术等新技术企业共计18次。二是强化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能效提升明显。推广光伏组件导流器在4个新项目合计183兆瓦应用,年平均提效3-5%;推动大功率N型组件应用,全生命周期平均系统效率提升1%以上;推动5个存量电站提质增效技改,年发电量提升明显,年增加发电量约680万度。三是强化电力交易管理,探索交易优化策略。强化电力交易优化策略管理,平均交易电价0.2489元,比去年同期提高0.02元,同等电量下营收提高约6,000万元。

(三)积极开拓“新资金”渠道,推动多形式融资

2023年,公司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并于2023年8月11日被深交所正式受理,本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0万元(含本数),全部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尚待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2023年5月,公司成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10亿元,成为深交所首单符合中欧共同认证目录的绿色债券,并通过引入“科技创新”和“碳中和”认证贴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四)着力加速市场开发,加强精细化管理

面对愈加恶劣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践行全员开发策略,加大外部拓展力度,创新开发模式,各大区奋力实现任务目标,全年市场拓展速度保持稳步前进。全年取得各类光伏电站备案项目35个,合计规模3.58吉瓦;与地方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22份,签约规模9.22吉瓦;新开工项目8个,合计规模1.01吉瓦。本年度共2.79吉瓦的22个在建项目克服各项困难,全速推进并网,其中6个项目转为运营电站、7个项目已实现并网发电,吉木萨尔一期项目提前完成全容量并网,首个整县分布式民勤项目完成全容量并网。

光伏制造业务取得较好成绩,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全年销售量3.968吉瓦,同比增加47.93%;海外市场出货量近300兆瓦,同比增加81%;新进入3家央企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单,取得近1吉瓦优质订单;与荷兰本土MCS公司等12家分销商签约,欧洲、亚太市场出货量大幅增长。光伏电池片转换效率达到23.4%,高效光伏组件单线产能提升至4,000块/天,光伏制造毛利率同比提升2.68个百分点,且2023年实现扭亏。

(五)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品牌建设力

一是完成中层正职竞聘工作。组织完成中层正职竞聘,8名竞聘人员脱颖而出,公司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全部通过竞争性选拔聘任。二是完成公司本部员工“双选”。通过制定评价双选制度与方案、部门编制核定、机构职责调整、岗位核定与说明书编制、评价结果分析运用、岗位地图与宽带薪酬结构标准设计、双选现场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圆满完成本部员工“双选”,平稳有效实现“薪酬重新核定、全员择优上岗”的工作目标。三是完善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层级工作需求,制定中层人员管理提升培训方案,员工执行力提升培训方案,以及数据化工作、公文写作等专项培训方案;积极鼓励员工线上学习方式提升工作专业程度,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系统公文写作技巧培训。四是丰富品牌宣传内容。建立完善特色项目、产品资源库,统筹规划发布体系,运用公司自有宣传平台,扩充和共享新闻媒体资源库,加强新闻的内外部报道力度。五是扩宽品牌推广渠道。积极获取更多行业协会、专业论坛和大型展会资源,多种方式参与行业内展会、产业论坛等会议活动,不断加大发声力度,公司全系统积极参与各类行业展会、论坛40余次。

(六)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加强企业合规管理

公司始终贯彻依法治企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法律审核制度,不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确保本部合同审核率100%。2023年,公司组织“以讲代培”专项培训及外聘专业律师培训共计4次,并创新开展法治培训专题即模拟法庭培训会,突破传统理论学习方式,提供更加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和实践机会,加深对民事诉讼程序的理解、提升了团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管理水平。2023年,全面优化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修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管理办法》,有效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减少管理盲区,细化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保障审计监督质量,促进制度体系建设执行。

2023年,公司完成国资委“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的73项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太阳能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员签署安全环保责任书,开展安全环保合规事项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公司全年安全环保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实现了公司地面电站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100%达标。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会学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29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9:30-11:0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张会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4-31)。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薪酬参照市场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

公司领导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管理,薪酬与公司经营整体业绩、个人业绩达成情况等因素挂钩,充分体现效益导向。公司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规定,依据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薪酬兑现。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②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③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④职位、职责的差异;⑤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⑥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⑦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

1.曹华斌、张会学、张蓉蓉、姜利凯、杨忠绪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9-2021年度薪酬任期内尚未兑现的部分。

2.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全体董事为本议案的利益相关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2023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回避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

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回避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33)。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2024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新增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之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15.《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5)。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聘任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相关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签署。

16.《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回避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中节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17.《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变更还款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变更还款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

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回避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18.《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张会学、曹子君、谢正武、王黎、刘斌、卜基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①提名张会学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②提名曹子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③提名谢正武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④提名王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⑤提名刘斌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⑥提名卜基田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位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均已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38、39、40号公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作为提名人,已出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41、42、43号公告。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①提名安连锁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②提名刘纪鹏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③提名卢建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4年5月9日(周四)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44)。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审议事项;议案7、9、16、1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审议事项;议案5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为该议案的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18、19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审议事项;议案3、4、6-8、10、12-15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关联委员王黎对议案7回避表决,其余全体委员同意审议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会学,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十三研究所十九室(助理)工程师,河北亚澳通讯电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副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张会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8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曹子君,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解放军某部干部,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编辑,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编辑、项目建设处副处长、网站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综合处处长;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曹子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谢正武,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计划咨询部高级业务经理、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一部主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项目投资部高级业务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战略管理部主任助理、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副主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谢正武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王黎,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吉林省辽源市中药厂业务员,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干部,中节投新型建筑材料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技术合作与市场部副主任,中国节能合作发展部副主任兼国内合作处处长,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华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海东青执行董事、百宏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挂职辽宁环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监事,中节能大数据有限公司董事,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王黎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刘斌,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工程师。曾在首都钢铁公司钢铁研究院工作,曾任北京国投节能公司实业部经理、副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党委书记,2024年2月起退休。

刘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卜基田,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南发展银行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海南省国际信托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北京正德达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抱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谌朴守仁投资管理中心董事长,谦德咏仁新能源投资(苏州)有限公司监事,九江抱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地康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正德达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普济远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普成锐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康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喜安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安徽喜安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谨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蹈德咏仁(苏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苏州谦德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苏州谌德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艾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卜基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连锁,男,195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中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动力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第四届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电力教育协会能源动力工程学科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安连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刘纪鹏,男,1956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社科院工经所助理学术秘书、研究员,中信国际研究所室主任、副研究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二级教授,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会法律顾问,深交所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富建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纪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卢建平,男,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院博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杭州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卢建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30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11:00-11:3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4-31)。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薪酬参照市场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

公司领导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管理,薪酬与公司经营整体业绩、个人业绩达成情况等因素挂钩,充分体现效益导向。公司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规定,依据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薪酬兑现。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②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③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④职位、职责的差异;⑤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⑥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⑦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

1.曹华斌、张会学、张蓉蓉、姜利凯、杨忠绪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9-2021年度薪酬任期内尚未兑现的部分。

2.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全体监事为本议案的利益相关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李芳就任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2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33)。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2024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5)。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变更还款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变更还款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李芳、朱佐宏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监事就任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①提名李芳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②提名朱佐宏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芳,女,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曾任邮电部北京通信设备厂干部,北京国投节能公司财务部会计,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财务部干部,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干部、总会计师,中节能建筑节能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节能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审计部副主任,中节能中咨华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节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监事,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李芳女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朱佐宏,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管理学学士,助理经济师。曾任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务专员,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科研管理处法律项目管理专员,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办公室法律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助理,中国药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助理、法律事务岗,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法务主管,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监督处高级经理,中节能中咨华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挂职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深圳市铁汉生态修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法律风控部监督追责处处室负责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朱佐宏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3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46元(含税)。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8,655,966.45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5,464,667.4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546,466.74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539,396,053.67元,减去分配2022年度利润500,381,103.90元,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4,933,150.4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分红的相关政策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09,227,4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4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570,747,206.39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配方案,本方案待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