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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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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主要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展览展示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除食品),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动漫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工艺礼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文具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出版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上海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33.333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22幢

法定代表人:殷承良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安全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集成电路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汽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停车场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4)上海临港外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紫杉路158弄1号楼5层501-505

法定代表人:张晨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职业中介活动,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社会经济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运,船舶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图文设计制作,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数据处理服务,包装服务,家政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票务代理,健身服务,翻译服务,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服装服饰、文化用品、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的销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35)飞洋仓储(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186.732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同顺大道333号1号楼04室

法定代表人:张勇

主要经营范围:保税港区内的仓储(除危险品),分拨,配送,仓储设施的经营管理和相关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6)漕河泾绿洲芯城常熟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新阳大道158号

法定代表人:杨凌宇

主要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建造标准厂房;仓储服务,对餐饮业投资管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开发投资;综合配套设施开发投资;室内外装潢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7)上海临港华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元南路600号12号楼506室

法定代表人:杨菁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8)上海临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港大道1539号803室

法定代表人:高朋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和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17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聘任天健事务所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报酬为人民币183万元,担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将根据所处行业、业务模式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20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一号一一房地产》要求,现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新增土地储备面积

2023年10-12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新开工面积

2023年10-12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约26.8万平方米。

三、竣工面积

2023年10-12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竣工面积约34.5万平方米。

四、园区房地产签约销售面积及合同金额

2023年10-12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签约销售面积约28.3万平方米,签约销售合同金额约为749,798.1万元。

五、在租园区房地产总面积及租金总收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租园区房地产总面积约313.3万平方米。

2023年10-12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的租金总收入约为77,937.4万元。

六、其他收入

2023年10-12月,公司园区运营服务相关收入约为12,625.0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14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对《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现修订为:“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18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融资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计划安排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当年实际融资担保净增额不超过年度预算批准额度。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0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敬请投资者充分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根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融资担保及资金出借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2023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2024年度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严控类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严禁类融资担保为0元。同时,在上述额度中,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子公司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适用范围

该担保计划仅适用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按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

上述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并可在年度内循环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并可在年度内循环使用:

(1)获统筹方为公司及已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统筹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统筹方能提供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三)担保类型

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承兑汇票等,实际担保类型将以正式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该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临港金山新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王圩东路1528号1幢158室

法定代表人:王佳迪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市政设施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临港金山新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65,536.80万元,净资产17,539.1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07.18万元,净利润-1,857.79万元。

(二)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015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注册资本:378,321.3984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524,951.00万元,净资产1,021,409.6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980.13万元,净利润70,154.2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就上述担保计划与相关债权人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正式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期限及授权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实际担保期限将以正式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公司严控类融资担保总额内的调整事项进行审批,并代表公司或由其授权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主要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前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及偿还债务能力,并在担保期限内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融资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可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及授权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严禁、严控类融资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19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银行通知存款。

● 现金管理的额度: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及产品类型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银行通知存款,以增加资金现金收益。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效期

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现金管理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银行通知存款,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现金管理的收益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降低现金管理风险:

(一)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结合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将通过建立台账对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12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5.04亿元。

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关于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股利发放宣布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龚伟先生、熊国利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融资担保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融资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关联监事张勇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13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实际控制人申请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申请财务资助,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向临港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国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15号17层

注册资本:1,255,708.565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47623351

主营业务:上海临港新城产业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备开发投资,综合配套设备开发投资,兴办各类新兴产业,货物仓储,投资项目的咨询代理,科技开发,受理委托代办业务(除专项规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港集团总资产17,914,732.99万元,净资产5,694,232.91万元。2022年度,临港集团营业收入1,106,202.71万元,实现净利润158,446.14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临港集团总资产19,751,434.75万元,净资产5,843,611.47万元。2023年1-6月,临港集团营业收入431,130.22万元,实现净利润107,980.10万元。

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临港集团直接持有上海临港592,420,599股股份,并拥有上海临港899,387,735股股份对应的全部投票权,合计拥有上海临港1,491,808,3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9.14%)对应的投票权。因此,临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临港集团申请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临港集团申请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视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签订相关合同及文件,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本次交易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体现了临港集团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15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0,637,822.65元,母公司2023年初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48,406,506.52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9,619,951.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6,961,995.11元,分配投资者上年度红利504,497,400.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56,567,061.72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22,487,0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5.04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7.57%。

2、关于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股利发放宣布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