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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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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曹学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由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宁红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核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被提名人宁红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宁红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

宁红涛,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3年,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曾兼任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委会会长、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中国再生塑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常务副理事长、清远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清远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等社会职务,现担任广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广州市“TOP100新锐”计划新能源新材料专委会主任等职务。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总计数与各分项相加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经审慎评估,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四、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二期)”选用的是法国、德国厂商的纯进口生产线,“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选用的是定制化组装线,其关键核心设备(挤出机、分切机等)均来自德国、法国的国际知名厂商。近两年,受俄乌战争升级、欧洲能源危机、红海冲突事件的影响,设备供应商在排产、运输等环节均有所延误,导致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安装、调试进度不及预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1号生产线”的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毕,即将进入投料试车阶段。“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2号生产线”、“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二期)”预计将于2024年第四季度设备到厂,2025年第二季度开始投料试车。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在本次延期的期限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顺利投入使用。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069.35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88元/股。

● 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回购限制性股票时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4年4月11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东材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5月21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7月1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2年7月8日。

(六)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

(八)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2023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及达成情况如下:

此外,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较大的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069.35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25%。其中,离职人员71.40万股,剔除离职人员后的首次授予部分1,878.4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19.50万股。

2、回购价格

(1)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88元/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此,在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况下,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8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88元/股。

(4)鉴于本次限制性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故后续可能存在调整回购价格的情况。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回购限制性股票时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12,646.44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17,716,321股变更为896,782,82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1: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万股,表格中的本次变动数量已包含前述24万股。

注2: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东材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随时都在变化,表格中的本次变动前股本917,716,321股为董事会召开日(2024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激励工作,因此,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等方式,继续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夯实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组织基础和人才保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并结合同行业成功经验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研究其他有效激励方式的可能性,加强高素质人才梯队建设,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069.35万股。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023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且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合计2,069.35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东材科技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外,还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的内部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具有法律效力,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n《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七、十、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目前,公司正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且股份回购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不变,相应的调整派现总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37,461,049.75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776,742.9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3,275,872.77元,扣除当年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0元以及上年度利润分配的金额89,678,059.9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78,196,373.37元,2023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金额为425,242,440.7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17,716,321股,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5,199,09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36,877,584.50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1.63%。

目前,公司正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且股份回购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不变,相应的调整派现总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既能有效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又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重要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1、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5月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119.5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已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31号文同意,公司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材转债”,债券代码“113064”。“东材转债”自2023年5月22日进入转股期,2023年度,“东材转债”的转股金额为65,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53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916,515,612股增加至917,716,15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16,515,612.00元增加至人民币917,716,151.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前述注册资本的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本次修订《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本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