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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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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主要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297.48万元,净资产为1,665.38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3.05万元,净利润为-1,615.13万元(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处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2023年度担保情况及2024年度融资需求所作出的合理预测,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开展经营或投资融资的互保行为,有关融资主要用于正常经营及投资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934.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4,220.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2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2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担保额度:人民币63,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控制的企业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优”)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佛山睿优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兴建”)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天津兴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申请的10年期人民币3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质押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即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为佛山睿优、天津兴建两家参股公司上述银行贷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授权期限延长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事项内容不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0,300万人民币

住 所: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南边E区3号综合楼(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赵若川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仓储设施的经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物流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和自有物业租赁。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040.55万元,净资产为15,120.03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157.73万元,净利润为336.9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Foshan Leping Holdings II Limited及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佛山睿优80%、20%的股权。

(二)公司名称: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 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工业区三纬路与五经路交口

法定代表人:赵若川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咨询;物流管理及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住房租赁经营;工程管理、监理及咨询服务;自有仓库租赁;自有场地租赁;代居民收水电费。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4,843.25万元,净资产为16,828.95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919.30万元,净利润为-1,710.4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Tianjin Ninghe Holdings II Limited及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天津兴建80%、20%的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保障参股公司银行融资需要,系为参股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增信措施,参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亦提供抵押、质押等多种方式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也将继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934.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4,220.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2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2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会因相关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公司2024年度预计委托关联方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陆建设”)为公司部分仓储物流及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委托关联方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装饰”)为公司提供日常装饰装修服务,并向关联方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新能”)相关子公司就部分仓储物流项目采购日常用电。

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相关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具体合作时交易各方将遵循市场行情,以市场价格为交易定价基础,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与鑫陆建设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与鑫陆建设的合同签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与名轩装饰的合同签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2023年度实际签约情况

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与鑫陆建设实际已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为3,433.41万元,公司与名轩装饰实际已签署的合同金额为524.18万元。因2023年度预计金额为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签约情况根据公司相关业务需求,并通过招投标或其他公允方式确定,合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2023年度签约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2.2023年度发生额情况

单位:万元

注: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该表中“2023年度”为自然年度,按2023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含以往年度与鑫陆建设、名轩装饰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但工程延续至报告期的情况)核算的发生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2024年度与鑫陆建设、名轩装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拟继续委托鑫陆建设为公司部分仓储物流及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委托名轩装饰为公司提供日常装饰装修服务,本期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2024年度”非自然年度,系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大会召开之日;2)2024年预计签约金额与2023年实际签约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预计签约金额为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签约情况根据公司相关业务需求,并通过招投标或其他公允方式确定,合作具有不确定性;3)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在40,000万元预计金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交易具体事宜,相关金额亦可在同一主体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如项目最终结算金额超出前期签约金额,超出部分应计入结算年度的实际签约金额。

2.2024年度与华夏新能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部分子公司将名下仓储物流项目建筑物的屋顶出租给华夏新能相关子公司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同时公司优先向华夏新能相关子公司采购日常用电。基于上述合作,现对2024年度拟向关联方采购用电事项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2024年度”系自然年度,华夏新能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与公司开展合作的福州曜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肇庆汇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金额亦可分配给华夏新能旗下新增与公司合作的子公司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5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浩

住 所:福清市龙田镇龙一路5段51-1

成立日期:2005年8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鑫陆建设总资产为73,763.90万元,净资产为6,601.33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75,121.98万元,净利润为589.95万元(未经审计)。

股东情况:福建培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份,林大旺先生持有福建培旭投资有限公司50%股份。

2.关联方名称: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大旺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板桥村招商大楼309室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6日

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提供装饰信息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名轩装饰总资产为2,725.49万元,净资产为-100.70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432.53万元,净利润为446.61万元(未经审计)。

股东情况:福建培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林大旺先生持有福建培旭投资有限公司50%股份。

3.关联方名称:北京华夏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2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成红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2号楼4层405

成立日期:2023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华夏新能成立于2023年2月27日,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0,010.64万元,净资产为7,561.59万元,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604.43万元(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小麦丰盛(珠海横琴)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幸福智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华夏新能39.51%、29.63%股份。

(二)与上市公司关系说明

1.鑫陆建设、名轩装饰关联关系说明

鑫陆建设、名轩装饰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林大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鑫陆建设、名轩装饰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鑫陆建设成立时间超15年,是一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经营范围涵盖建筑施工、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在建项目遍及福建、广西、江苏、浙江、河南、山东等省市。同时鑫陆建设承建的公司项目能够按照工程计划进度开展施工,施工组织能力符合公司相关项目建设要求。

名轩装饰成立时间超10年,主要从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业务,具有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项目遍及福州、漳州、厦门、泉州、宁德、莆田等市。名轩装饰在其为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施工组织能力符合公司相关项目建设要求。

2.华夏新能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李毅先生同时担任华夏新能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认定华夏新能为公司关联方。华夏新能是一家以园区为主要应用场景,重点投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的企业,其已开展的新能源项目遍布江苏、浙江、河北、山东等10余省市。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公司拟委托关联方鑫陆建设、名轩装饰分别为公司提供建设施工服务、装饰装修服务,相关合作将以招投标定价或公司同期同类业务价格等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此外,公司拟向关联方华夏新能相关子公司采购光伏项目所发电能,采购价格均不高于当地国家电网收费标准,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体合作时,双方将以市场价格为交易定价基础,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外,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相关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2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授权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并已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公司已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此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等信息。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执行时,公司董事会将对交易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受托方有关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公司最近12个月没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较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计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相关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经济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2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1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规范修订,同时授权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2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此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二)特别决议议案:5、8、12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施章峰、施霞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如为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股东亲自参会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2:30一4: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林雨茜

(二)联系电话:0591-8381513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箱:db600693@dongbai.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一02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商业零售租赁门店东百城群升店因租赁合同到期,于2023年10月底终止经营。

二、2023年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4.43%,主要是2023年1月商业零售仍受市场环境延续影响,同时为扶持商户公司减免租金等合计0.38亿元,后续随着零售消费市场逐渐回暖,公司各门店积极通过调整升级、品牌标签深化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客流,实现销售增长。1)核心门店东百中心、兰州中心均位于省会城市的核心地段,毗邻热门旅游景点,其中兰州中心快速复苏,通过首店核心资源突破,实现品牌力持续升级优化,19个品牌销售额跻身全国TOP10,85个甘肃省第一,13个兰州第一,销售规模和客流总量均为甘肃市场第一,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2)福清东百利桥古街自2022年底开街以来,持续推动项目作为城市文旅重点项目的文化属性,全年客流超1,150万人次,实现收入1,929.28万元;此外,公司首个全面轻资产运营的商业调改项目于报告期内开业,公司提供研策定位、品牌输出、规划设计、品牌招商、运营管理等服务,全年实现轻资产管理收入673.09万元;3)公司通过深入挖掘用户需求,围绕消费者多渠道精准营销,建立以会员需求为中心的营销模式,搭建“重营销 强运营”的会员服务体系,会员人数超360万人,较年初增长14%,活跃会员增长20.5%。

2.仓储物流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17.53%,主要是部分仓储物流项目报告期内竣工运营,新增租金收入。

3.商业地产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452.89%,主要是报告期新增福清东百利桥项目商铺销售收入,同时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收入增加。

4.酒店餐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40.02%,主要是伴随商务出行及旅游市场强劲复苏,经营业绩提升显著。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华东地区收入较上期增加4.60%,主要是新增福清东百利桥项目商铺销售收入。

2.西北地区收入较上期增加29.84%,主要是商业零售核心门店兰州中心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同时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收入增加。

3.华北地区收入较上增加23.60%,主要是仓储物流项目出租率提升,租金收入增加。

4.其他地区收入主要是报告期内部分仓储物流项目竣工运营,新增租金收入。

(三)商业零售业务分业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商业地产业务情况

1.报告期各地区商业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西北地区营业成本为负值,主要是兰州置业根据2023年11月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终审判决结果调减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总成本,相应减少已售部分的营业成本;华东地区上年同期无收入,本期福清东百利桥项目首次结转实现收入。

2.报告期商业地产业务其他情况

(1)新增商业地产储备项目:无。

(2)新增开工面积情况:福清东百利桥项目新增开工面积26,864平方米。

(3)竣工面积情况:福清东百利桥项目竣工面积88,610平方米。

(4)签约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实现签约面积1,300.68平方米,较上期增加35.02%;实现签约金额2,568.79万元,较上期增加48.91%。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实现签约面积590.11平方米,较上期减少83.05%;实现签约金额276.97万元,较上期减少52.65%。福清东百利桥项目实现签约面积627.54平方米,较上期减少73.81%;实现签约金额2,151.64万元,较上期减少62.38%。

(5)出租商业地产情况:报告期末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累计出租面积142,194平方米。福安东百广场项目累计出租面积56,400平方米。福清东百利桥项目累计出租面积59,395平方米。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