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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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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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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529.2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111.1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315.2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取得的收益金额为2,558.0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40,000.00万元,其中存放于非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464.1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1月1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111.1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289.8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2年10月2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10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0,0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皖天然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皖天然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经核查后认为:皖天然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文冬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丁康康,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7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 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因此,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经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人民币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969,111.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71,198,342.63元以及本年度其他转入1,716,748.16元,减去2023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7,304,476.21元和2022年度股利分配95,646,478.80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3,933,246.9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478,265,3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392,865.50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副董事长纪伟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陈圣勇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作出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容诚审字[2024]230Z0964号)。年报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00.85亿元,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张为义、魏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纪伟毅、陈圣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审字[2024]230Z0965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张为义、魏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合规管理办法》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经理层个人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及职工工资总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海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2026年滚动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全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分别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通过的上述第一、三至十一、十三至十四、二十一、二十三至二十六将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手续。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23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00.85亿元,授信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已完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宿州一淮北一萧县一砀山干线以及固镇一灵璧一泗县支线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43,677.02万元,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3,677.02万元,用于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项目以及固镇一灵璧一泗县支线项目建设。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项目以及固镇一灵璧一泗县支线项目建设。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2,979,716.97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020,283.03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证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已全线贯通,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全部用于公司“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项目以及固镇一灵璧一泗县支线项目”。

公司投资建设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项目以及固镇一灵璧一泗县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上述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上述募投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投项目“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实施完毕。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为省级干线管网西纵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包含了天然气支线“县县通”寿县-霍邱支线,是《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的重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7.5亿金额主要依据是来自该项目的设计概算。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项目团队以专业的管理水平以及较强的节约意识,并且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让该项目在市场中得到了充分竞争,在此情况下项目的工程费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均较设计概算金额有所降低,因此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较预计投资总额产生一定节约。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将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400.00万元37,400.00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以及扣除存在合同约定的待支付保证金及尾款和寿县站建设,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项目以及固镇一灵璧一泗县项目。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项目以及固镇一灵璧一泗县支线项目是《安徽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石油天然气供应保障工程省级天然气主干管网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徽省提升供气保障能力,扩大清洁能源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项目以及固镇一灵璧一泗县支线项目具体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如下:

单位:万元

(一)固镇一灵璧一泗县支线项目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起于蚌埠市固镇县石湖乡东的固镇输气站,途经蚌埠市固镇县,宿州市灵璧县、泗县,终点位于宿州市泗县草庙镇的泗县输气站。管线全长约74公里,设计管径D610mm,设计压力6.3兆帕。新建2座输气站,分别是灵璧输气站、泗县输气站,位于宿州市灵璧县、泗县。新建3座阀室,分别位于宿州市灵璧县黄湾镇,宿州市泗县草沟镇、丁湖镇。

2.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33,993.59万元,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为蚌埠市、宿州市境内。

4.实施主体: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政府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固镇一灵璧一泗县支线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函【2021】295号)。

6.经济效益估算: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5.49%

(二)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起于宿州市埇桥区境内拟建的宿州输气站,途经宿州市埇桥区,淮北市烈山区、杜集区,宿州市萧县、砀山县,终点位于砀山县境内拟建的9#阀室。管线全长约180公里,设计管径DN700,设计压力10兆帕。新建4座输气站,分别是宿州输气站、淮北输气站、萧县输气站、砀山输气站,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淮北市杜集区,宿州市萧县、砀山县。新建9座阀室,分别位于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宋疃镇、烈山镇,宿州市萧县丁里镇、孙圩子乡、酒店乡,宿州市砀山县程庄镇、薛楼板材加工园、曹庄镇。其中:宿州市段管道总长约130公里,途经宿州市埇桥区、萧县、砀山县。新建宿州输气站、萧县输气站、砀山输气站,新建阀室6座。

2.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109,767.84万元,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28,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为淮北市、宿州市境内。

4.实施主体: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政府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函【2021】258号)。

6.经济效益估算: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6.72%。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将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董事会召开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前业已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已全线贯通,同意对公司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以及固镇一灵璧一泗县支线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已完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宿州一淮北 一萧县一砀山干线以及固镇一灵璧一泗县支线项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之“六霍颍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这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