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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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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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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二季度起营业收入环比增长,但受销售价格降低等因素影响,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在第四季度对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均进行了更为审慎的判断,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前三个季度有所降低。尽管如此,得益于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营运资金的严格管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体维持着较好态势。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11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德明先生、安俊明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38.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武汉昱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及销售商品或服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订单。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定价公允、公平的市场原则,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主体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交易、互利互惠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12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由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 被担保人:河南仕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仕佳光缆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和光同诚科技有限公司、及SJ PHOTONS(THAILAND)CO.,LTD.,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为拟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公司拟为被担保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被担保人管理层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被担保人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对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授信额度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授信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文件为准。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河南仕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二)无锡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深圳仕佳光缆技术有限公司

(四)河南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五)深圳市和光同诚科技有限公司

(六)SJ PHOTONS(THAILAND)CO.,LTD.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协议、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子公司、银行协商确定具体授信与担保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与结算业务的运作效率,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风险整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13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中有20名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志斌,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党小民,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09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546,732.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6,395,027.1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158,178.42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所做出的决策,兼顾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等因素,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10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727.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全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13.1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及评估后,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了存货的持有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情况及存货的库龄等影响。经测试,2023年全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2,514.4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等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合计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727.5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14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办理并执行本次发行、股份上市和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15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作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查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和认可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上一年度的盈利水平、现金流量对公司持续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2,727.58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38.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为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16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201号仕佳光电子产业园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201号仕佳光电子产业园研发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住宿等费用。

2、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201号

联系电话:0392-2298668

联系人:赵艳涛、姚俊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