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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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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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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天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同上年保持一致。

二、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天健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以及过往审计工作总计报告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保持独立性、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胜任2024年度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7楼。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参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发行债券(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拟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提供担保及具体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并办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有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拟采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方式进行承销。具体承销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市场的情况决定并办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作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财务承诺、行为限制承诺、资信维持承诺、交叉保护承诺、采取救济措施等多种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方式、担保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包括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机、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或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上市或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相关上市或挂牌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或挂牌转让事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系可交换为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A股股票(601519.SH)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拟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200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担保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设定股票质押担保,由发行人提供大智慧A股股票办理股票质押登记作为本次债券本息兑付的担保财产。具体股票数额、初始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等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初始换股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以及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大智慧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否设有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挂牌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方式进行承销。具体承销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市场的情况决定并办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作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财务承诺、行为限制承诺、资信维持承诺、交叉保护承诺、采取救济措施等多种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除授权事项外)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方式、担保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挂牌场所、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机、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可交换债券发行申报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8、办理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8)。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5、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6、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9)。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9,420,331.3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805,552.25元。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59,187,7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71,571.01 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83.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制订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2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133.0175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1年8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1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1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等相关公告。

2022年7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

2022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6)、《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

2022年10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

2023年4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2023年5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2023年6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2024年4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湘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3年9月14日届满,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截至2023年9月14日未行权的期权3,783.2675万份(含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离职人员所持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2.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原因触发注销

根据《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在行权期的3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业绩考核指标需满足“以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预留的股票期权需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12个月内授予,其行权业绩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的行权业绩考核指标相同”。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3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合计3,338.55万份均不得行权(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离职人员所持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3.个人离职原因触发注销

根据《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情形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主动辞职或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且不存在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期股票期权共11.2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同时,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未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未行权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全体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期权。以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六、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6日

至2024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财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28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系人:翟宇佳

联系电话:0451一84346722

传真:0451一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7楼。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2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同时,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未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未行权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全体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期权。以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系人:翟宇佳

联系电话:0451一84346722

传真:0451一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计划及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计划,现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以下简称“本次限制行权期”)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期权代码:1000000225)已于2023年7月26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13日。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22日,在此期间股票期权(期权代码:1000000225)的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