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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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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78 公司简称:ST澄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2,572,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39,758.70元(含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目前我国磷化工产业已形成以磷复肥为基础、黄磷深加工和磷酸盐精细化为主导、无机磷化工和有机磷化工相配套的现代磷化工产业体系。磷化工上游为磷矿石,中游为黄磷、磷酸,下游为各种含磷的终端产品。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磷化工,精细磷化工产品属于工业生产原料和日用消费必需的原料,对发展农业意义重大,且在食品、日化、平板显示、电子等方面用途广泛。目前精细磷化工与工业、农业、医药、食品等领域有着密切的关系,成为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的一个行业。近年来,高纯磷酸/磷酸盐、功能磷酸盐、磷化工材料等,在集成电路、新能源、国防工业等方面又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出现了许多新型磷化工产品。伴随着下游产品需求的稳步增长及运用领域的不断扩展,精细磷化工行业面临广阔发展前景。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黄磷、磷酸、磷酸盐等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二)主要产品行业情况

1、磷矿石情况

全球磷矿石基础储量约710亿吨,主要分布在非洲、北美、亚洲、中东等地区,其中非洲和中东合计占比80%左右。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磷矿资源大国,基础储量约37亿吨左右,在规模上仅次于摩洛哥。我国磷矿资源储量分布不均衡,从地域分布来看,云贵川鄂四省的总储量超过全国基础储量的85%以上,从而形成“南磷北运,西磷东调”的基本格局。

经过多年发展,国内高品位磷矿石资源不断消耗,供应量持续降低,磷矿石整体品位下降,开采难度加大,成本上升,加上近年来国家环保限产及长江保护治理等政策陆续出台,磷矿石开采行业落后产能持续退出,呈现出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一体化程度高、行业准入标准高的基本特征。

2023年我国磷矿石全年产量约为10,555.10万吨,同比2022年10,817.38万吨下降2.4%。过去五年间,国内磷矿石行业整体供大于求,随着新能源磷酸铁及磷酸铁锂的发展,以及矿石品位的下滑,中长期磷矿石供应将延续偏紧态势。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023年,以云南28%磷矿石车板价为参考,我国磷矿石价格维持高位震荡态势,市场均价为958.33元/吨,同比上涨12.97%。主要原因为下游新能源材料(磷酸铁等)新增产能投产需求释放,磷矿石紧张成为常态,加上国家出台相关文件保障化肥供应,磷矿石价格居高不下。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黄磷情况

黄磷是生成磷化工产品的重要基础工业原料。据统计,2023年我国黄磷总产量约为67.23万吨,相较于2022年84.01万吨减少16.78万吨,同比下降19.97%。2023年我国黄磷总产能为144.75万吨,产能利用率仅为46.45%。目前公司拥有16万吨/年的生产能力,产能利用率73.13%,产能利用率较上年增长3.68个百分点,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023年上半年,黄磷价格一路下行,主要原因为成本端面对居高不下的磷矿石价格,下游需求端热法磷酸、三氯氧磷等终端销售颓势明显,黄磷售价难以提振;下半年,磷矿石价格略有松动情况下逐渐复苏,但需求端支撑仍较弱。2023年,云南地区黄磷市场均价为25,158.63元/吨,较2022年33,203.61元/吨,同比下降24.23%。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近年来,随着三磷整治、能耗双控以及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我国黄磷行业生产情况受到严格限制,产能、产量呈现下降趋势,同时受区域性、季节性限电原因,开工率也出现较大波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3、磷酸情况

磷酸作为磷化工产业链最重要的中间体,根据纯度及含杂质量不同,可分为工业级、食品级、电器级、电子级等,主要用于工业、食品、制药、平板显示、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等行业。公司是国内最大最具有代表性的热法磷酸生产企业。热法磷酸是采用黄磷燃烧水合的方法产生,此种方法生产出磷酸纯净度高,不需要繁复的除杂工艺,热法磷酸下游可以用于高附加值的食品级、电子级磷酸和磷酸盐。

报告期内,我国磷酸总产量约241.62万吨,总产量较2022年略有提升,增长主要来自于湿法磷酸。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2023年,国内磷酸新增产能释放,期间受新能源企业开工率等因素影响,磷酸价格低迷不振总体呈下降趋势,磷酸市场均价为7,703.41元/吨,同比下降22.50%,处于近三年相对低位。

数据来源:同花顺

4、磷酸盐情况

目前全球磷酸盐产能约300万吨/年,主要包括磷酸钠盐、钾盐、钙盐等,中国占比超过四成,国内磷酸盐生产企业众多,主要集中在云、贵、川、鄂、苏五省。近年来,磷酸盐行业发展呈现如下趋势:一是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工业级向食品级、医药级提升,高端精细磷酸盐规模不断扩大,已逐步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正加速向电子级产品突破发展,以满足更高端领域的需求;二是大众产品向专用化、特种化转变,应用领域更加宽广;三是普通磷酸盐产品生产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10,096.81万元,同比减少31.66%;实现净利润3,053.8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082.91万元;扣非净利润-9,775.20万元,同比减少135.02%;实现每股收益-0.0918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18,460,548.31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2,572,8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39,758.70元(含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要和未来发展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现阶段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4-01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苏亚金诚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圆满地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于1996年5月,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 11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执业资质:苏亚金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数共有832人。其中,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187名。

3、业务规模

苏亚金诚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2,526.4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06.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720.31万元。2023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37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苏亚金诚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11.73万元。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554.0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3家,同行业挂牌公司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伯民,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宝,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美红,200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3月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2家,挂牌公司33家。

项目成员无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未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用(含子公司)为2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苏亚金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了审计、鉴证,圆满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23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拟对原公司《章程》下列内容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十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2:30-16: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

邮编编码:214432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510-80622329

传真:0510-86281884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事务,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丁剑,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2005 年7月至 2008年2月任丽水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2月至2011年11月历任浙江明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项目经理, 2011年11月至 2015年8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5年8月至今历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高级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现任双润(杭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图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起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法》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充分依托深厚的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加相关审议事项的研究、讨论和决策,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就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出席并参加相关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会,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其中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问题及公司业务情况进行充分讨论与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参加业绩说明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等方式,与公司深入交流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督促公司积极回应中小股东的关切,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等时间对公司及子公司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以及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公司治理等情况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注市场行情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所需的各项必要条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相关内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机构。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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