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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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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7版)

2024-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2、关联关系:百联集团持有财务公司75%股份,百联股份持有财务公司25%股份。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百联集团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财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列报的资产总额为15,146,140,494.56元,所有者权益为1,403,235,614.53元,吸收存款为13,380,757,913.72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5,502,011.89元,利润总额130,280,263.56元,净利润96,219,665.43元。(已经审计)

4、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内容: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2、结算服务

3、统一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资金融通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各项咨询代理业务等)

(二)定价依据

存款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双方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确保定价公允,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甲方)拟与财务公司(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统一综合授信服务、其他金融服务

(二)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八十五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划款指令及时将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统一综合授信服务:协议期内,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陆拾亿元。乙方向甲方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时,应确保甲方的子公司已得到甲方的同意。

3、各项咨询代理: 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代理业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咨询代理业务费视业绩达成情况分层定价,最高不超过陆佰万元, 具体参考根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制订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通过财务公司定期信息报告与披露机制,及时评估财务公司业务和财务风险,设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针对触发应急处置的事项按预案执行。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监管要求;通过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庄启飞先生、黄震先生,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的张申羽女士、董小春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4-023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1日,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关于解决上海百联电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回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诺内容概述

2011年原友谊股份向百联集团发行A股购买资产,并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百联股份。在实施此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百联集团作为控股股东作出系列承诺。其中包括百联集团关于避免上海百联电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变更控股股东承诺履行的议案》,该承诺内容变更为:

对因盈利能力较差而未注入上市公司的上海百联电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其品牌电器销售业务处于转型过程中。百联集团承诺:在未来5年内(即2024年9月前)通过品牌电器销售的业务转型,逐步退出该项业务。

二、承诺履行情况

2018年百联电器主业包括三块板块,家政服务及电器维修、电器(气)工程以及品牌电器销售,其中家政服务及电器维修、电器(气)工程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无直接竞争关系。百联电器按照百联集团的要求,经过多年的业务转型,目前以家电维修、工程项目、工程配套、房产租赁等业务为主,其品牌电器销售业务已退出百联电器的主业。因此百联电器和公司已经无直接竞争关系,并不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4-012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周四)下午13:30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黄震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申羽主持,并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 2024-01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4-01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4-01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公告》(临 2024-017)。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庄启飞先生、黄震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九、《关于2023年度计提、核销、转回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核销、转回各项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关于2024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在2024年度内运用自有资金参与固收类理财产品的认购,总额度控制在17亿元以内,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临2024-01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20)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庄启飞先生、黄震先生对以及在关联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张申羽女士、董小春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十五、《关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庄启飞先生、黄震先生对以及在关联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张申羽女士、董小春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十六、《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庄启飞先生、黄震先生对以及在关联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张申羽女士、董小春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十七、《关于申请开立保函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开立保函池业务的公告》(临2024-02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关于为上海世博百联商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上海世博百联商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4-02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九、《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规划及战略发展目标,为保障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采用滚动发行模式,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关于修订〈担保及资金出借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融资担保及资金出借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及资金出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二、《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三、《关于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议案二十二至二十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张申羽女士、曹海伦先生、董小春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五、《关于青浦百联奥特莱斯广场二期开发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奥特莱斯优势业态,借助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公司拟进行青浦百联奥特莱斯广场二期开发项目,借助增量空间的扩容,带动青浦奥莱整体产品力升级,打造多业态融合产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二至议案八、议案十三至议案十四、议案十七至议案十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4-013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下午16:30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需要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23年度计提、核销、转回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核销、转回各项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准确反应公司财务信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申请开立保函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为上海世博百联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借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五、议案九、议案十二至议案十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24-015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11日,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主要涉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房地产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零售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盛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佳裔

姓名:刘煦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洁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2023年度立信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含税),较2022年度费用保持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24-016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11日,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主要涉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房地产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零售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盛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佳裔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洁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立信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费用较2022年度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4-014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人民币(含税),B 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11.49万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5,241.18万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B 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4,168,1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4,100,174.0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64%%。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需要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 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