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0,998,345股。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颀中科技”)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其余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2,233,35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3,231,70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颀中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0股,并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989,037,288股变更为1,189,037,2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7,708,237股,占公司总股本87.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1,329,051股,占公司总股本12.7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均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30,998,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其他限售股数量为52,233,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综上所述,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6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83,231,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4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相关承诺

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CTC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承诺:

1、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及约束措施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2、关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中信建投基金-颀中科技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获得颀中科技战略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颀中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颀中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83,231,704股,占公司总股本为7.00%。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0,998,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52,233,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