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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与会者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邮编:311121

5、联系电话:0571-88650709

电子邮箱:hzxc@hzccl.com

6、联系人:林金锦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 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9,444,729.43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302,004.37元,资产减值损失11,142,725.06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公司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确定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单项长期应收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无形资产)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9,444,729.43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9,444,729.4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凤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4、《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维生-换届离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5、《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击舟-换届离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6、《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连勇-换届离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以上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凤扬)》《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旭)》《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莉)》《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维生-换届离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击舟-换届离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连勇-换届离任)》。

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关于确认董事长刘涛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涛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关于确认董事、总经理郭江程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郭江程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关于确认董事汪思洋先生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汪思洋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4、《关于确认董事杨庆军先生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杨庆军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5、《关于确认独立董事王凤扬先生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王凤扬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6、《关于确认独立董事王莉女士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王莉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7、《关于确认换届离任独立董事杨维生先生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8、《关于确认换届离任独立董事章击舟先生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9、《关于确认换届离任独立董事陈连勇先生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0、《关于确认高管俞高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1、《关于确认高管刘宏生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2、《关于确认高管王超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3、《关于确认高管周阳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的薪酬确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授信和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综合考虑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4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61,7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388,3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预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同意确定其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80万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做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评估报告》和《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3596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订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518,795.21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0,569,402.6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4,623,160.82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5,192,563.44元;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1,056,940.2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4,135,623.18元,减付2023年向股东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11,360,937.68元,期末留存未分配利润322,774,685.50元。

鉴于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约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秉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应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票据信息查询、保管、托收等票据托管服务,同时根据公司的需要,以票据、票据托收回款、存单及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设定质押担保,通过总额度控制模式为公司提供融资的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范围、资质情况和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回笼销售货款、支付供应商款项等过程中经常采用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票据”)的方式进行结算,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票据的管理成本与风险;同时下属子公司之间持票不均,分散管理模式不利于内部的统筹管理。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也能避免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2、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提高融资灵活度,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4、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自行管理成本与风险,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人

(7)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8)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10)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11)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2)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13)公司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晶,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建芳,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达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2016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晶、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建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达华,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晶、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建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达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确定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合计80万元,与上一期(2022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动。该审计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的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审查,出具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财务费用为6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合计审计费用为8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