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版)
附表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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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3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拟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已注册未发行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具体调整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及路桥集团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
二、审议及注册情况
(一)公司中期票据审议及注册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023年9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分别出具中市协注〔2023〕MTN1063号、〔2023〕MTN106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二)路桥集团中期票据审议及注册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中期票据的议案》。
2022年8月,交易商协会分别出具中市协注[2022]MTN769号、[2022]MTN795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路桥集团中期票据注册。详见公司2022年9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三、发行期限调整
(一)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期限调整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拟由“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调整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二)路桥集团中期票据发行期限调整
路桥集团拟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拟由“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调整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发行最终方案以《募集说明书》披露为准。
四、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路桥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3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
变更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1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时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拟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6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交建集团股份的议案》,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关联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材料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的合计86.73%的股份。2023年6月30日,本次收购的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交建集团取得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年,公司与持有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保理”)40%股权的股东山高(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山高保理公司章程和一致行动人协议,本公司拥有山高保理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该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本公司可控制山高保理,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一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据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做了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解释16号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影响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影响
因上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2022年度财务报表,对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及 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如下:
(一)对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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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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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调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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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3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8,678,890.25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465,812,721.45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其他影响355,496,549.94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77,634,967.33元,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为权属子公司分红。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60,996,043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1,551,836,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9,330,501.24元(含税),占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9.38%,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土木工程建筑业属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规模等持续增长,但资产负债率整体较高,利息费用支出较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资金储备及投入。同时,为防范相关风险,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巩固主营业务,培育壮大新型业务,满足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长期价值创造能力等。公司将充分利用未分配利润,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拟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中期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时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同时,公司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等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权益保护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3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025,748,327.19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4.81%,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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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等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 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 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按照账龄分布、是否为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共同风险特征,以组合为基础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对于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 方预期信用损失组合,通过应收款项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率。
本公司对于: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 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如果该减值准备 大于当前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 款项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 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经批准 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 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 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 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02,412,334.30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 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 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该准备大于 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 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 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 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09,317,654.40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根据上述标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018,338.49元。
三、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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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25,748,327.19元,共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810,341,178.48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 810,341,178.48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4.81%。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 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