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4版)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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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15、16、17、18、19、20、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5、17
议案1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丽水海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周良璋先生、李小青女士;
议案1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丽水海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周良璋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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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9:00-11:30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海兴电力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文件,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 月6日17:00 时前送达至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吴阳阳
(三)联系电话:0571-28032783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35号(上城工业园区)
(五)邮编:310011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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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556 公司简称:海兴电力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甬利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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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子公司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综合管理、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与法务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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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关注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影响。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并督促相应部门进行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关注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影响。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并督促相应部门进行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并完善了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2024年,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要求并结合公司现状,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确保内控管理体系的有效执行,为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良璋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