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27 公司简称:江南高纤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31,760,902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6,588,045.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涤纶毛条业务方面,下游精纺市场需求总体保持平稳,毛涤纱市场需求疲软,市场规模略差于去年,销售价格总体波动下行,原材料成本上升,盈利水平略有下降。复合短纤维业务方面,受人口出生率下降等影响,复合短纤维市场需求增长减缓,国内新增复合短纤维产能不断投放市场,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销售价格持续走低,产品盈利水平持续下滑。

1、化纤生产制造业务

公司的核心业务是化纤制造业务,主要生产涤纶毛条和复合短纤维。涤纶毛条主要应用于毛纺行业,用于和羊毛毛条混纺生产呢绒等织物面料;复合短纤维作为新一代无纺布的主要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各类无纺布和无尘纸,广泛应用于生产纸尿裤、卫生巾等一次性卫生材料。公司是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复合短纤维和涤纶毛条生产企业,现有23万吨复合短纤维产能和4.2万吨涤纶毛条产能,以差别化涤纶毛条和ES复合短纤维为主导产品。

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以直接向原料生产商采购为主,以向经销商采购为辅,而且公司对主要原材料采取指定原料生产商集中定点批量采购的模式。公司选择了为数不多的几家原料生产厂家作为主要供应商,采取集中定点批量采购的模式,以保证原料品质的长期稳定。

(2)生产模式:对于通用的品种,公司根据销售人员上报的销售计划批量生产备好适当的库存,对于客户不同需求的差别化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方面采取向下游客户直销的模式,减少中间环节费用。

2、化工贸易

公司主要以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天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PTA、MEG等化工原料开展化工贸易。

3、租赁业务

公司利用存量土地、房屋资源,开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亿元,同比下降1.26%,实现营业利润5,081.00万元,同比下降46.29%,实现利润总额5,124.18万元,同比下降45.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9.62万元,同比下降44.98%。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销售涤纶毛条12,710.05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0.42%,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29%;

(2)报告期销售复合短纤维33,680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9.7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2.11%;

(3)报告期实现化工贸易营业收入27,269.26万元,同比增长64.6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4-02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红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24-02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33.0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66.98万元,已于2017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979.2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81.05万元;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44.1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123.4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379.94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8,803.34万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1,422.2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4.1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376.5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46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4.8亿元(含4.8亿元),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

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

2023年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苏州银行2023年第2905期定制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为2025年1月3日,实际已于2024年4月11日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 8,181.03 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3年12月22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8,50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13,673.54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3年10月25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14,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江南高纤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江南高纤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南高纤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4-026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832,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669,811.32元。2017年11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7年11月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123.4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379.94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8,803.34万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1,422.2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4、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实时跟踪、分析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动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会计账目

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检查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4-02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好的产品。

● 现金管理决策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总额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决策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

4、现金管理的品种: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

2、实时跟踪、分析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动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会计账目

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检查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1、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19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4:30。

5、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12564 65481181

4、 传真:0512-65712238

5、 联系人:陆正中 丁岚

6、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4-021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陶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105,219.6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310,521.97元,加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349,417,883.1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88,212,580.78 元,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173,176,090.2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5,036,490.58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31,760,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86,588,045.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财务报告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陆拾万元,内控报告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贰拾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薪酬考核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体现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薪酬发放水平合理。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及同行业水平,薪酬标准合理。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陶冶、朱崭华、陆正中、丁岚在公司领取薪酬,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管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高管薪酬考核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 体现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薪酬发放水平合理。2024年高管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方向及同行业水平,薪酬标准合理。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24-023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105,219.6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310,521.97元,加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349,417,883.1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88,212,580.78 元,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173,176,090.2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5,036,490.58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1,760,9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588,045.1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200.8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及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4-025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 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陈隆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吴金婉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庄继宁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会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立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 联合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 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要求。同时,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此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