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周一)15:00-16:00

● 网络平台地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提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csqs@caip.com.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3年度业绩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9日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全文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周一)15:00-16: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3、网络平台地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女士、财务总监罗正芳先生、独立董事顾全根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4月29日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曹胜、赵滨

2、联系电话:0512-52330018

3、电子邮箱:csqs@caip.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络互动平台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主持人罗小春先生宣读和介绍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翔先生、王晓芳女士、顾全根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小春、吴海江、陶建兵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312元(含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0,030,93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3,869,338.3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1%。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酬薪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理财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罗小春、王卫清、常熟春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罗小春-建信鑫享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罗喜芳、吴海江、陶建兵、孙峰回避表决。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罗小春、吴海江、陶建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23年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结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及市场预测,预计2024年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将发生如下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人民币

另外,公司与罗博文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提供德国办事处房屋租赁服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常熟安通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7724755163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注册资本:2,54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5年08月31日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饰件、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自产产品的相关汽车模具设计;从事上述自产产品及其相关汽车模具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常熟安通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常熟安通林的董事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担任常熟安通林的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担任常熟安通林的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常熟安通林的董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常熟安通林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全文简称“长春派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27109090Q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注册资本:8,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销售;模具制造;内外饰件的生产、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内外饰件原材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长春派格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长春派格的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担任长春派格的董事职务;公司财务总监罗正芳担任长春派格的监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长春派格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长春安通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85904789U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注册资本:1,38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长春安通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长春安通林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担任长春安通林的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担任长春安通林的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长春安通林的董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长春安通林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4、成都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成都安通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MA6CMPY899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关联关系说明:成都安通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成都安通林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担任成都安通林的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成都安通林的董事职务;公司财务总监罗正芳担任成都安通林的监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成都安通林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5、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芜湖麦凯瑞”)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29823187

法定代表人:NICHOLAS JAMES MORGAN

注册资本:5,08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0日

经营范围: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摩托车注塑模具、夹具设计、制造、销售;各类交通工具的配套塑料制品及其它相关制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芜湖麦凯瑞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芜湖麦凯瑞的董事职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芜湖麦凯瑞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6、天津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天津格瑞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MA05NAGU1Y

法定代表人:狄健

注册资本:2,67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8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的制造、加工、销售;上述产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汽车零部件技术、模具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关联关系说明:天津格瑞纳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天津格瑞纳的董事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孙峰担任天津格瑞纳的董事职务;公司财务总监罗正芳担任天津格瑞纳的监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天津格瑞纳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7、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沈阳格瑞纳”)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MA0TWJMR0C

法定代表人:刘强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的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的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沈阳格瑞纳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沈阳格瑞纳的董事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孙峰担任沈阳格瑞纳的董事职务;公司财务总监罗正芳担任沈阳格瑞纳的监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沈阳格瑞纳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8、宁波安通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宁波安通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CKUKL11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宁波安通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宁波安通林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担任宁波安通林的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宁波安通林的董事职务;公司财务总监罗正芳担任宁波安通林的监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宁波安通林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9、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北京安通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06695466T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9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北京安通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北京安通林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担任北京安通林的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担任北京安通林的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北京安通林的董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北京安通林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10、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宜宾凯翼”)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092141651L

法定代表人:高雷

注册资本:472709.7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汽车及零部件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宜宾市汽车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宜宾市常翼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35%的股权,宜宾市汽车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80.67%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对关联法人认定的其他条款,宜宾凯翼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11、佛山富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佛山富晟汽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5921398571

法定代表人:李宝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6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配件、汽车地毯总成的制造、销售;普通货运,仓储、物流服务;汽车配件生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地毯、挂毯制造;模具制造;非织造布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除外);检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持有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权,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春富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85%的股权,长春富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富晟汽车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佛山富晟汽车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制定有关协议或合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有市场价格的,适用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相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罗小春、王卫清、常熟春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罗小春-建信鑫享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罗喜芳、吴海江、陶建兵、孙峰回避表决。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合同将安排签署。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按照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3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 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30.01%。

● 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546,032,731.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49,246,129.45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153,532,497.44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41,746,363.05元。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312元(含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0,030,93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3,869,338.3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1%。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实施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对象: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

●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综合授信的方案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6日

(上接6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