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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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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4、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监事的岗位及职务,依照公司的薪酬及激励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年度表现进行考核评定,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0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260,19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91,504,198.44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377,062,004.33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0元。

对于2021年度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000.00元,企业已分别于2022年3月、4月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2年4月12日、4月18 日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000.00元,于2022年9月至12月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剩余200,000,000.00元于2023年2月至4月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于2022年5月12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公司以前年度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1,150,000,000.00元,已于2021年到期金额1,000,000,000.00元,形成理财投资收益6,983,398.56元。已于2022年到期金额150,000,000.00元,形成理财投资收益2,732,005.62元。

公司以前年度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合计金额为1,440,000,000.00元,已于以前年度收回1,19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末仍持有的大额存单金额为250,0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6,327,885.37元。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2年4月12日、4月18日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000.00元,于2022年9月至12月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于2023年2月至4月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0,000.00元。

(2)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单位:人民币元

3、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 363,267,559.40元,其中,光大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01,525,197.93元,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1,740,977.32元,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84.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44,104,672.89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4,389,268.71元,理财投资收益9,715,404.18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21,099,643.21元,其中,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732,203,892.61元,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820,371,653.37元,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使用228,194,533.50元,补充流动资金共使用740,329,563.73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08年3月1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第一次修订;经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全部注销。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